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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陽明心學體系中,“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是三個最為重要的論題。他的“心即理”直承陸九淵。這一思想很明顯地體現了王的一個論斷:“心外無物”。萬事萬物皆由心而生發。“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來曰宙,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第二個“致良知”。良知是心之本體,無善無惡就是沒有私心物慾的遮蔽的心,是天理,在未發之中,是無善無惡的,也是我們追求的境界,它是“未發之中”,不可以善惡分,故無善無惡;當人們產生意念活動的時候,把這種意念加在事物上,這種意念就有了好惡、善惡的差別,他可以說是“已發”,事物就有中和不中,即符合天理和不符合天理,中者善,不中者惡;良知雖然無善無惡,但卻自在地知善知惡,這是知的本體;一切學問、修養歸結到一點,就是要為善去惡,即以良知為標準,按照自己的良知去行動。

  無善無惡就是沒有私心物慾的遮蔽的心,是天理,在未發之中,是無善無惡的,也是我們追求的境界。但是有時候人的判斷會出現錯誤,也就是意之動出現了錯誤,即不能正確地分辨善和惡,把惡當做善,把善當做惡,那麼他的良知也會出現錯誤,從而格物也會誤入歧途,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此時的心已經被私心和物慾遮蔽了,不是天理,這時就要反諸求己。努力使自己的心回到無善無惡的狀態。回到無善無惡的狀態了,才能有正確的良知,才能正確地格物。什麼是有理,只要格物致知來達到一顆沒有私心物慾的心,心中的理其實也就是世間萬物的理。天理不是靠空談的,是靠格物致知。靠實踐,靠自省心中有天理、無私心,就好比世間有規矩、有規律,有規矩就能丈量世間萬物的方與圓。無論有多少方和圓,無論這些方和圓的大小,都能靠格物致知揭破其規律,不然這些規律就是不正確的。天理就在人的心中。

  王陽明最重要的一個思想是:“知行合一。”這是他最為人推崇的一個主張,也是他成為一代大家的“成名之作”,正是由於此說,他才得以與朱熹等人徹底“劃清界限”,與陸九淵一道,負手傲立於儒家另一頂峰,讓後人“傳唱”至今。

  儒家之學到宋代時,“二程”已是絕對權威,而按此脈絡發展起來形成的“程朱”之學,也已隱然成儒家正統學說,至於其所主張的“知而後行”,自然也被“沉默的大多數”所接受,成為哲學之“主流”,而王陽明以其無匹才華,一針見血地指出其謬誤:“食味之美惡,必待入口而後知,豈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惡者邪”;“路歧之險夷,必待身親履歷而後知,豈有不待身親履歷而已先知路之險夷者邪”——由此可見,王之知行合一時是極重視實踐精神的,是講求一種“理論與實踐”的統一的,所以後世之人,因其乃唯心主義大家而斷言他之論斷與“理論聯繫實際”、“理論實踐相結合”是毫不沾邊的,實乃武斷。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好比孝順父母,心中有這個意念還不能算做孝,必須在實際行動中有所體現,並且在孝順父母的過程中,奉養得宜,讓父母舒適滿意,這就是實踐。表面上看這個實踐好像是在對客觀的父母進行作用,其實是對自己的本心進行作用,萬物皆在本心。這個孝順父母的天理並不是在父母身上得到的,父母也沒有教我們要我們孝順他,這是純粹發乎沒有私心物慾的良知。而且父母死後,我們的孝順之心也不因此消失。

  宋元明時期,是中國文化和哲學思想發展的一大高峰。王陽明心學把儒學思想提升到了本體論的高度。但是,我們又忍不住感嘆,這些思想再怎麼提高與發展,都是在別人基礎上更進一步而已,而獨樹一幟的哲學思想卻再沒有出現過。

  第六章 如果

  1.如果,沒有焚書坑儒

  如果沒有焚書坑儒,中國將會變得怎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全國,開始頒布一系列的措施。但是,秦國那嚴苛的法律、全民皆兵一切為了戰爭服務的體制已經不再適合這個新生的龐大帝國——數百年戰亂之後,人民需要休息,國家需要休息。

  儒家眾人開始宣揚以道德治國。

  墨家眾人開始提倡節儉,身體力行,發明創造。

  道家眾人開始主張休養生息。

  對於一個統一的大帝國來說,思想界的爭鳴並不是好事,至少對於皇帝來說並不是好事。而統一思想歷來只有兩種辦法,一是屠殺禁絕,二是交流融合。既然我們的前提已經排除了第一種可能,那麼就只能是第二種情況。

  秦國自商鞅變法開始,便以完善細緻嚴苛的法律著稱。法家弟子不斷受到重用,其想法深入人心——結果也很完美,秦國一統天下。在這裡倒沒有儒家獨尊的土壤,倒很有可能以法家獨尊。但是,法家思想無論是韓非子還是商鞅,都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子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那麼,在秦一統天下之後,法家對於治國理念勢必要改良,而改良的措施就是調整“權”、“術”、“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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