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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這裡,小麥已有了答案:盛世華是個隱藏的絲巾控,外表道貌岸然,內心卻變態至極,就好像現在許多喜歡美腿絲襪制服誘惑的傢伙。他尤其狂熱地迷戀那款紫色的Esfahan絲巾,更熱衷於讓自己喜歡的女人在他面前系上Esfahan絲巾——即便他明白這款絲巾是他殺人的重要證據。

  小麥用眼角餘光看了看盛太太,恐怕一般女人早就失心瘋了吧,她卻只是冷冰冰地看著自己的丈夫,看著他隱藏可那麼多年的邪惡欲望顯露無疑,這便是“哀莫大於心死”。

  病床上的盛世華乾咳了幾下說:“小麥說她的絲巾是在淘寶上買到的。當晚,我回家上淘寶搜索了這種絲巾,發現了“魔女區”。但我不敢讓人知道是我買的,便讓我的司機出面,找了一個社會青年,讓他以假名與店主聯絡,選在一個爛尾樓下交易。然後,他把絲巾送到了我家——我以為天衣無fèng沒人知道。那天,我去北京出差,臨行前與錢靈吃了頓晚餐。我把絲巾送給了錢靈,而她對這條絲巾有些恐懼,不敢系在身上,只是收到包裡帶走。第二天,我卻聽說她死了!”

  謎底更清晰了——在錢靈死前那一晚,她從盛世華手裡接過絲巾,內心卻感到了恐懼。也許,她早已在“魔女區”網店裡看到過這款絲巾,但因害怕而不敢買。當這條絲巾無比真實地躺在手中。她再度想起了慕容老師,想起十年前那致命的清晨,纏繞在死去的慕容老師脖子上的紫色絲巾。這讓錢靈整晚都無法入眠,進而想起高三那年所有的往事——包括她冒充田小麥的筆跡,將秋收鎖在地下,誤以為殺死了他,從此毀掉了小麥的一生。

  錢靈必然感到深深的懺悔。

  甚至,這條絲巾還讓她懷疑起了盛世華,懷疑他為何要把絲巾送給自己,難道他也與十年前慕容老師的死有關?然而,這些秘密她只能對小麥傾述,因此才會在凌晨打來那個電話,還發簡訊說要把秘密從墳墓里挖出來!

  盛世華要是知道慕容老師和錢靈都曾經目睹過那款絲巾,恐怕也沒有膽量把絲巾送給她們。可惜,十年前的慕容老師完全被那款絲巾迷住了,根本沒懷疑過盛世華。

  盛讚突然再度爆發:“爸爸,我為你感到羞恥!”

  “對不起...兒子...但我沒殺.....錢靈....”盛世華說了那麼多話,似乎把力氣全都用完了,“因為...那晚.....與錢靈分別後.....我立即趕了虹橋機場....準點坐上九點半....前往北京的飛機...這個....機場和航空公司......”

  最後幾句話,他已經沒有了力氣,轉頭看著警官老王,似乎已得到了警方的證明。

  “那麼,兇手又是誰?”

  田小麥看著病房的窗外,看著平安夜裡的漫天雪花,讓這座城市變得像個童話,罪惡的童話.....

  第三十六章

  寂靜無聲的特需病房,盛世華虛弱地閉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過去。沒有人再敢說話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還能再說什麼好,氣氛異常沉悶而尷尬。

  即便涵養一流的盛太太,也無法坐下去了,她低頭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個人獨處。

  這個年過五旬美麗優雅的女人,終於露出衰老的疲態,獨自走出醫院電梯,走出略顯清冷的大樓,來到雪花飛舞的夜空下。

  遠處的高架橋燈光閃耀,馬路對面的餐廳生意正好,街邊有年輕男女們走過,還有叫賣十塊錢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幾步,回頭看著身後的足跡,也看到了另一個女人的身影——那個女人比她年輕二十多歲,悄悄跟在她身後,面無表情地看著她的眼睛。

  “小麥,你怎麼下來了?”

  她皺起眉頭後退了一小步,田小麥卻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兩個女人面對著面,小麥在風雪中用力深呼吸著,近到彼此能感覺對方呵出的熱氣。

  她嗅到死神的氣味。

  終於,田小麥對自己點了點頭,確認了所有的判斷。

  “伯母,我已經知道了——是誰殺死了慕容老師和錢靈!”

  “誰?”

  盛太太的這聲“誰”問得異常平靜,似乎她也猜了出來。

  “就在我面前。”

  小麥說完這句話,發現盛太太的目光顫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麥,請你別開這種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異常嚴肅,這時盛讚也來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麥,你發瘋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麥已把盛讚當做空氣了,繼續說:“伯母,您把自己隱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點您沒辦法隱藏乾淨——那就是您身上的氣味!”

  “香水?”

  “是。”小麥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氣。“當我坐在你們車裡,坐在您的身邊,聞著普羅旺斯的薰衣糙香水,卻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發現了慕容老師的屍體,我聞到她絲巾上也有相似的氣味。”

  “這又能說明什麼?”

  “雖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復了記憶,就不可能遺忘那氣味。發現慕容老師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記憶。十年後,錢靈死去的那天,我再次從繞著她脖子的絲巾上,問到了同樣特別的氣味。雖然,這時我已聞到過您身上的香水,卻完全沒意識到竟是絲巾上的氣味。那天,跟你們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愛的香水,告訴我那是各種珍貴香料混雜的普羅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糙香水——這隱藏觸動了我的記憶。當時,我才會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許忽略了這本書的副書名:一個謀殺犯的故事!”

  盛太太鎮定自若,眼神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別,而且也確實用了十幾年,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氣味。”

  “沒錯,就是這種氣味,獨一無二,永不磨滅!這種氣味的記憶,將永遠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腦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這一點。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細清除過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個人長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種香水,這種氣味會滲透到皮膚里。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徹底清除乾淨!而您因為習慣這種氣味,所以並不會感覺到這一點。”

  這句話則讓盛太太啞口無言。但她搖了搖頭:“這證明不了什麼。”

  雪粒積滿小麥的頭髮,又慢慢融化下來。她從容不迫地說:“香水碰上絲巾這種東西,最容易保留氣味,哪怕只有一點點味道。當兇手站在慕容老師和錢靈背後,用絲巾將她們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絲巾,就是頭髮和衣服,一定會劇烈摩擦到兇手的頭髮,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氣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烏黑的長髮,輕描淡寫地回答:“嗯,好像有點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師死後的那個清晨,經過一夜雨水的沖刷,我仍然聞到絲巾上殘留的香水。是的,那兩條殺人的絲巾,它們在說話,說您就是兇手!”

  秋收是通過眼睛辨認出了第一個兇手,小麥卻是通過鼻子抓到了第二個兇手。

  “胡說!”這回輪到盛讚跳出來,“你知道要把一個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嗎?像我媽媽這樣年紀的女人,怎麼可能做到呢?”

  “對不起,你知道Esfahan絲巾的柔韌性有多好嗎?這種天然蠶絲製成的頂級絲巾就是最佳的絞殺工具!何況,上個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還說過,您年輕時候是知識青年,在西北農村插隊落戶,經常像男人一樣下地幹活,胳膊變得極有力量。您現在身材保持得這麼好,無疑是常年堅持鍛鍊的結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絕不會小!再加上一條合適的絲巾,足夠在對方毫無防備之下,殺死一個女人!”

  “夠了!”盛太太搖搖頭說:“小麥,你說來說去還是氣味!氣味——算是證據嗎?”

  “當然不算,就算讓我出庭作證,也無法證明我的嗅覺是正確的。其實,我也無法通過氣味來確定伯母就是兇手。當我把您身上的普羅旺斯薰衣糙香水,與慕容老師跟錢靈遇害時絲巾里的氣味聯繫起來,我仍然不敢懷疑到您——在我的眼裡,伯母您是那麼高貴美麗,怎麼可能是一個謀殺犯?而且,您也絲毫沒有殺人動機。難道是報複錢靈甩掉了您的兒子?難道是當年慕容老師教過您兒子語文就起了殺機?實在想不到一個合理的殺人理由!但剛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與慕容老師和錢靈的私情後,您的殺人動機終於完全地符合邏輯了。盛先生在為自己澄清的時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們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兇手,只是不願當場說出來罷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裡,她的嘴唇有些發紫:“眼神?算是證據嗎?”

  “當然不算!不過,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樣的不在現場證明嗎?”

  “沒有。”

  “還是不要繞圈子了吧!”小麥說了一個最簡單的方法,“警方已證實過了,他們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樁命案的兇手指紋,只要與伯母您的指紋對比一下,就能證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說到這裡,盛太太的臉色已經變了,她滿臉蒼白地注視著小麥的眼睛,直到低下頭來。

  “好吧,我承認!”

  這句淡淡地回答,讓盛讚跳了起來:“不!媽媽!不是這樣的!”

  盛太太嚴厲地對兒子說:“你別插嘴!”

  燈光下呼嘯的雪風,並未模糊小麥的視線,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師和錢靈,看到她們掙扎在絲巾的絞索內。

  “謝謝!”小麥柔聲說。

  “其實,1995年,我已發現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愛這個男人,我不希望因為別的女人,而與我的丈夫分開,再讓我的兒子受到傷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處理好他的問題,後來,我聽說那個女人被殺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為。兇器就是條紫色絲巾,我不會告發他,我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只要他繼續好好過日子。”

  盛讚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媽媽,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撫摸兒子蒼白的臉,“2000年,我發現你爸爸無法克服男人的弱點,勾搭上了那個姓慕容的女老師。我像從前一樣,等待他處理好自己的問題,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為。我決定代替他完成——那個大於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車站附近,我看到那個女人也繫著紫色絲巾,還有個少年陪伴在身邊。等到那少年離開,車站那兒只剩下女老師一個人。趁著四下無人的雨夜,我無聲無息地來到她背後,抓住絲巾用盡全力把她勒死。我擔心屍體在車站很快會被發現,就拖到附近的廢棄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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