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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娘則回憶道:“風鈴是個好姑娘,大家都喜歡她。她喜歡戴一副耳塞,讓人以為她在聽音樂,其實她是怕別人知道她是聾啞人。那孩子怪可憐的……哦,她好像有個男朋友,那段時間天天接她下班,我曾經問過她那是不是男朋友,她笑著直搖頭,臉紅得跟蘋果似的。”

  對於那名男子,老闆娘早已毫無印象,畢竟事隔八年,而且那名男子從未去過快餐店,每次都在馬路對面等著柳風鈴。問到柳風鈴何時離開快餐店,老闆娘說:“她只是上班三個月便突然消失了。我記得那天下著小雨,她男朋友沒來接她,下班後她急匆匆走了,再也沒有回來過了。她一走,店裡的生意也冷清下來……警察同志,風鈴出事了麼,怎麼現在打聽她的情況?”

  除了那名神秘男子,警方沒查到其他線索。

  黃昏時分。

  當我趕到霧江時,著實被羅天的樣子嚇了一跳,他落湯雞似的坐在台階上,出神盯著江面,菸頭即將燒到手指。

  我趕忙拿掉他的菸頭,焦急地問:“你怎麼了?剛才掉到水裡了?走,趕緊回去換衣服,別感冒了。”

  羅天自台階上拿起煙,又點燃一根,目視前方。

  “你到底怎麼了?”我有些急了。

  “沒事。”羅天轉頭對我露出一個淒涼的微笑,“我只是在證實一件事情。”

  “什麼事情?”

  “還記得陳玲玲隔壁病房的小胖說看見‘奧特曼’跳江嗎?”

  “記得,怎麼呢?”我有些困惑地看著他,難不成警方也在調查“奧特曼”的案件?

  “我在想一件事情,張靜風把甄佑宏的案子弄得如此複雜,真的只是在臨死前玩點刺激嗎?”羅天答非所問,“現在我才知道,其實不是的。”

  “為什麼?你發現了什麼?”

  “‘奧特曼’跳江是真的。”羅天的表情在月光下淡定得出奇,他吐出一口濃濃的煙霧,輕聲道,“如果我沒猜錯,‘奧特曼’跳江是為了偷甄佑宏的屍體。”

  “奧特曼”偷屍體?“奧特曼”的主要職責不是打怪獸嗎?我驚愕地張大嘴巴:“你的意思是有人穿著‘奧特曼’的衣服偷走甄佑宏的屍體?張靜風在撒謊?他為什麼撒謊?”

  “喬喬記的老闆說,5月10日的確見到張靜風買蘇餅,他對張靜風的印象極為深刻。那天店門一開就看見張靜風,而且看樣子張靜風似乎在門口等了一段時間,開著一輛漂亮的新車特地從S市趕去,買完蘇餅隨即匆匆走了。從S市到喬喬記,開車需1個半小時,喬喬記早上6點開門,如果張靜風還在店門口等了一段時間的話,他只能是凌晨4點左右出發,才能在喬喬記開門之前趕到那裡。”

  “這麼算,張靜風仍然有作案時間啊,也許他是在凌晨4點以前殺死莫冬海了?”

  “是啊,莫冬海的死亡時間是凌晨3點至5點,張靜風完全有作案時間,可是……他根本沒有放火的時間。案發當日凌晨5點45分兇案現場被發現起火,如果張靜風4點前放火,不可能燒了近兩個小時才被發現,而且從現場被燒毀的程度分析,最多只燒了半個小時,也就是說,扣除報警以及消防人員救火的時間,兇手最晚是在5點半左右放火,而那個時候張靜風應該在前往喬喬記的路上。”

  “張靜風不是兇手?”羅天的話猶如一根悶棍敲在我的腦袋上,我“嗖”地坐起來了,“那他為什麼認罪?替人頂罪嗎?你們有沒有問他?他怎麼說的?”連珠炮似的一串問題等待回答。

  “他不會再說了,因為……他已經死了。”這就是羅天的回答。

  §§§5

  張靜風自殺了。

  獲知尤美自殺的那一刻開始,他徹底變成一個活死人。在那之前,警方說出莫冬海的案子,他仍然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兇手,跟警察周旋著,但之後他不再開口說一個字,不管警察怎麼盤問,他終究一言不發,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甚至連傷心的跡象都看不到。

  其實那個時候,他的心已經隨著尤美一同死去了。

  直到次日下午5點,張靜風很意外地開口了,表示願意招出所有真相,但提出一個要求,讓警方把尤美的遺像拿給他,再拿一張紅紙。

  張靜風表現得極為冷靜和誠懇,像突然間想通了似的,說道:“你們放心吧。為了尤美,我一定說出真相,否則我沒臉面對她的家人,更加沒臉下去見她。”

  晚上9點,警方將尤美的遺像以及紅紙拿給張靜風。張靜風拿到後淚如雨下,表示想單獨待一段時間,讓警方12點過來做筆錄。

  超出所有人意料的是,警方於晚上12點返回看守所時,張靜風已咬斷舌根。他還未完全斷氣,四肢抽搐著,臉貼著尤美的遺像,眼淚順著臉頰滑落。

  遺像兩側分別擺放兩個手撕的喜字。

  他用自己的方式跟尤美舉行一場讓人心酸的結婚儀式。

  縱然鐵石心腸,聽到這一段,誰也無法不為之所動。

  我抹了一把眼淚,凝視倒映在江面的星光點點。

  夜風很輕,吹起一bobo的漣漪,似在輕聲細語,它們也聽到了張靜風和尤美的故事嗎?

  有人說,午夜12點是幽冥之門開啟的時候。張靜風選擇在那時候咬舌自盡,必定為了追上尤美的腳步。我忍不住為他祈禱,願上天保佑他能追上尤美,並牽住尤美的手,生生世世,千秋萬代,永不分離。

  “張靜風犯了一個致命錯誤,他應該說出真相的,這幾宗命案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羅天說。

  “那……那兇手是誰?”我木訥地看著羅天。

  “我想,張靜風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替誰頂罪,如果知道的話,他決不自殺。”

  “什麼意思?你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是的。”羅天點點頭,輕聲道,“一個誰也想不到的人,這幾宗命案遠遠超出正常人的邏輯思維。確切地說,我應該稱兇手為暗黑世界、犯罪界的天才,百年難得一遇的天才。”

  連續幾宗命案,兇手蓄謀長達五年,之所以待今時今日行動,源於兇手在苦苦靜候丁偉回國,以便將暴力團伙一網打盡。

  從丁偉的案子來看,兇手應該是匆忙間作出決定的。據調查,丁偉距離正式回國的時間還有兩年,因父親病危才臨時回國,待父親病情好轉後買了返回英國的機票。兇手完全可以等到兩年以後實施他的計劃,羅天推測由於中間出了一場意外迫使兇手提前行動,於是他守在丁偉樓下,趁丁偉急匆匆趕往醫院時,開車撞向丁偉。這一點跟張靜風交代的完全吻合。

  而陳永明的自殺案,是兇手故意報給陳永明一個冷門股,張靜風也交代得非常清楚。陳永明從未炒過股票,憑什麼敢把女兒的救命錢全部投進去?理由只有一個,提供內幕消息的人值得他信任,並且深信不疑。打個比喻,假如你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告訴你某個股票會漲,即使最後那個股跌了,你頂多以為對方的消息不可靠,而絕對料不著對方的真正目的是在害你。

  接下來是甄佑宏的案子,雖然張靜風交代得合情合理,但羅天決定拋開張靜風的口供,重新組織這個超級複雜的案子。

  兇手在死者身上綁炸彈,其真正目的是為了製造混亂,雖然炸彈是假的,但那時誰也不敢保證炸彈的真假與否。而從炸彈纏繞的複雜程度分析,兇手必定為了拖延拆彈時間。羅天原以為兇手早已潛藏江中,直到查明兇手的真實身份,再聯想到小胖看見“奧特曼”跳江,羅天才知道自己的推測是錯誤的。

  倘若兇手早已潛藏江中,那麼他將死者穿進將軍石像的劍里,以及製造混亂則變得毫無意義。

  製造混亂的目的,許是為了趁混亂之際拿走兇手想要的東西。

  至於這個東西是什麼,羅天尚未弄清楚。

  炸彈引爆的時限為20分鐘,兇手必須在20分鐘之內拿到他想要的東西,然後跳進江里偷走甄佑宏的屍體。可是現場A缺口與B、C缺口分別相距150米,兇手如果從銀河國際大廈出來,通過B缺口游往A缺口,那麼他必須從銀河國際大廈相鄰的證券大樓門口經過。這一點顯然行不通的,第一,會暴露兇手的身份;第二,兇手不可能穿著“奧特曼”的衣服在街上狂奔。從C缺口游往A缺口的道理同上。也就是說,無論從哪個缺口,兇手均無法做到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跳進江里偷屍體。

  那麼,兇手如何做到這一點呢?

  羅天重返兇案現場,發現銀河國際大廈的負一層是個大型停車場,與證券大樓共用,而證券大樓負一層的停車場出口是個斜坡,距離江邊的B缺口不到十米。

  羅天恍然大悟,遂推斷案發當日兇手趁混亂之際拿到想要的東西,然後乘電梯到負一層,以最快的速度脫掉外衣,而“奧特曼”的衣服必定事先穿在身上,然後通過證券大樓停車場出口來到B缺口,跳進江里,游往A缺口偷屍體。羅天為此做了多次實驗,最快的一次僅用6分27秒,兇手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問羅天:“兇手乘電梯去負一層,不怕被人知道嗎?難道電梯裡巧合到只有兇手一人?”

  羅天反問道:“當你知道你所在的大廈即將爆炸,你是選擇走樓梯逃命,還是等電梯?”

  毋庸置疑,答案是走樓梯。

  羅天接著說,兇手成功地偷走屍體,再將屍體大卸八塊暴露給警方,除了表明兇手對死者的極度恨意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希望G市新港區人民醫院被曝光。如果不是甄佑宏的左腎被摘取,警方不會查到鄒玉清做了左腎移植手術,也不會查到G市新港區人民醫院的違規手術事件。至於兇手為什麼借甄佑宏的屍體讓醫院曝光,警方仍在調查中。

  路小曼的案子,與張靜風交代的一樣,源於方原意外拍攝到兇手撞倒丁偉的那一幕,兇手才借方原之手除掉路小曼,方原也因故意殺人罪受到法律的制裁,此乃一石二鳥之計。

  當然,兇手跟路小曼夫妻非常熟悉,對他們的生活情況了如指掌。

  警方已查明,兇手於唯品專賣店購買過一件“奧特曼”的衣服,以及一本《如何謀殺你的丈夫》。

  唯品專賣店?我皺皺眉頭,這個店名好耳熟……

  啊,我想起來了,不久前我在那個店買過一些魔術書籍與道具,那是個頗有名氣的台灣代購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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