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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他確認已擊中林天歌的中樞神經後,他從容地走向已無法反擊的林天歌的面前。最初的幾秒鐘他是以勝利者的姿態從林天歌的腰間去尋槍的,卻沒想槍死死地握在林天歌的手裡,當他從林天歌手裡摳出那把槍時,他渾身冒出一股冷汗:林天歌手槍的擊頭大張著,保險已被打開,也就是說如果他沒按計劃擊中林天歌的中樞神經,被打死的就可能是他……

  當他得意地握著林天歌的那把手槍準備給林天歌的生命以一個徹底的了結時,他看見了林天歌目光中的傲慢和蔑視……

  他在蹲守孫貴清的那次看見林天歌和孫貴清一起推車子過來,且看見林天歌向他掃了一眼,他急急地閃身躲進了自由市場的人流里。當時,他並沒有拿準林天歌是否看清了他,而當孫貴清被打死後,有一次他去找二老潘,正聽二老潘跟屋裡人說林天歌可能知道是誰幹的,他今天在飯桌子上說他懷疑那個人,可又拿不準,旁邊的人問,你問他是誰了嗎,二老潘說林天歌不說……

  他聽後悄悄地隱身走了,就是從那一刻他起了殺林天歌滅口的殺心……

  然而,當他在這麼近距離要殺死林天歌的時候,卻被樓房窗子裡投射出來的光影映照下的林天歌臉上真正勝利者的那一副微笑驚襲得出了又一身冷汗。

  林天歌臉上的微笑是平靜的,目光里的神態也是平靜的,甚至沒有一絲的畏懼和恐慌,那目光里暗含的一種語言仿佛告訴他,我沒看錯你,你就是我判斷的那個人,你讓我在臨死前看清了你的真面目,你讓我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我現在可以平靜坦然地死了,而你,能夠平靜坦然地活著嗎……

  是的,他又朝著林天歌補了一槍,可是從此以後的歲月,那顆子彈似乎永遠在他的噩夢裡追逐著他,還有林天歌臉上那蔑視的微笑,他最受不了的就是那雙把他的靈魂都看穿的寧靜的令他恐懼的目光……

  在他的內心,林天歌是死去的勝利者,而他是活著的慘敗者。

  4

  第二天清晨。

  監房的門哐啷一聲被打開了,腳鐐嘩嘩啦啦的響聲穿過空曠的監區長廊滯留在空間,給人一種空茫的震撼。

  夏小琦跟葉千山並排站在由武警把守的黑色大鐵門外,裡面,陳默喊完報告,武警將邊門的鐵槓插一提拉,小門就打開了,當陳默出現在他們面前的時候,葉千山、夏小琦一下子驚呆了:陳默臉上的鬍子一根都沒有了!陳默在這一夜用手一根一根地拔掉了所有的鬍子,陳默臉上紅腫紅腫的,那些連根拔掉的鬍子根部駐紮的肉色像樹從泥土裡連根拔出來時,那泥土的創爛狀,陳默就是以這接連不斷的深及根部的肉體的痛,以期來掩隱住來自靈魂和精神絕望後的徹骨的慘痛……

  葉千山慶幸昨天陳默無力思考的時候趁熱打鐵記錄下了陳默的24頁口供。夏小琦在記錄的過程中忍不住問陳默,“媽的陳默,你打死林天歌后,是不是剛進家門,就趕上二老潘和魯衛東叫你出現場呀?”

  陳默說那天挺玄,他反方向騎出不遠就繞回自己的家了,進家他就換上了拖鞋和羊毛衫,他其實是剛把羊毛衫套身上,就聽見二老潘在外面又敲又喊的,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他事後一直想那天他稍在外面多轉一會兒就落下一個不在家的把柄,他必須還得說清那幾個小時他在哪兒,都在幹啥。開會時,魯衛東和二老潘都證實是從家裡把他叫走了,免去了一次嫌疑,實在是天賜的一次僥倖……

  現在,葉千山再次面對陳默的時候就有一種預感,陳默不會就這樣輕易繳械投降的,當陳默的好搏的天性一旦重新回到骨子裡,他肯定要翻供且頑抗到最後的,他真怕陳默交待了所有的一切最後就是不交待孫貴清的那支槍現在何處。

  夏小琦在前,葉千山在後,把陳默帶到4號提審室,陳默在門口站定,眼露凶光看著那個“4”字說:“小琦,給我換一個屋子,我忌誨這個數字!”

  夏小琦說:“陳默,你要是早忌諱這個數,你也不至於走到今天!看在老同學的份上給你換個6號吧,我告訴你,我可不是想讓你順利逃過去,我是想讓你順利交待了,好讓我回家睡個好覺!”

  陳默走進6號提審室,他看著該是犯人坐著的那個椅子遲遲不肯落座,葉千山和夏小琦很自然地坐在了陳默的對面。葉千山說: “陳默坐,坐啊!”

  陳默說:“我不習慣坐在這裡!”

  葉千山這才意識到陳默不坐的緣由,他不無惋惜地說:“本來你可以坐在我這個位置,可是,你竟不珍惜地放棄了,這能怨誰呢?是你自己把自己弄到我們的對立面去了!陳默,好漢做事好漢當,既然作了就不要再僥倖了。我今天來是想告訴你,全國13名刑偵技術專家對你的筆跡跟足跡進行了會診,淫穢畫上面寫的字是出自你的手,足跡也已經認定,就是你了,這是鑑定書,你也當過警察,我不瞞你,你自己看看吧!”

  陳默接過葉千山遞給他的鑑定書的複印件一個字一個字地往下嚼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95)公刑鑒字第255號鞋印鑑定書應H省古城市公安局邀請於1995年1月22日~25日在古城市公安局對1987年11月1日古城市紅山道派出所民警宋長忠被打成重傷案現場有關水泥地面上提取右腳鞋印兩枚,1987年12月11日古城市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孫貴清被打死案現場雪地上提取了右腳鞋印一枚,嫌疑人陳默1994年5月穿鞋行走製成的鞋印樣本以及1995年1月23日陳默穿另外鞋行走製成的鞋印樣本,赤腳印樣本,穿用的鞋子進行了會檢。要求鑑定:1民警宋長忠被打成重傷案現場有關的水泥地面提取的鞋印和民警孫貴清被打死案現場雪地上提取的鞋印是否為同一人所留。2.上述兩起案件現場鞋印是否陳默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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