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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威在過了幾年安定的生活後,每每想起哈扎布的神秘和在日月大酒店發生的種種怪事也覺得非常不安,猜想哈扎布是不是利用這間酒店做掩護做了其他壞事,甚至是在酒店中製造什麼違禁品,或者用酒店用來洗黑錢。可一來附近十年來沒有惡性犯罪發生過,二來酒店生意慘澹,沒有洗黑錢的可能,三來他實在有些怕這位幕後老闆,每當他的眼睛看到他時,他總會後背發毛,覺得那眼神能洞穿一切。
他安逸的一切全有賴於哈扎布,所以他選擇了聰明的裝糊塗,酒店愛怎麼樣都好,他只當做不知道就好。他這樣想的,也這樣做的,漸漸感覺哈扎布看他的眼神也沒那麼可怕了。
因為鬧鬼的事,酒店的員工流動性很大,所以服務人員沒有認識他們真正老闆的,還以為他是一位膽子大的客人。所以這個奇怪的神秘的酒店和它的真正主人就這樣存在了下來,一眨眼就是十年。
目前,哈扎布正在景縣!
燕風聽完這一切,心裡就有個準譜了。事先他們猜測過,兇手很有可能是自蒙古入侵大理後的蒙古後裔,酒店的主人叫哈扎布,這可是個蒙古的名子,所以兩邊的線索就重疊在了一起。
現在燕風總算明白兇手為什麼要把少兒演出團的成員屍體移走了,因為這間酒店是他的,如果事情是從酒店鬧起來,他的秘密有可能提前被人發現,而假如屍體是以車禍的形式掉在山澗里,酒店雖然可能受到調查,但因為並非是事件的焦點,可能會矇混過一陣子。若非他的衣袋中不小心落了一片塑料的柳樹葉,若非燕風與他搏鬥時扯壞了他的衣袋,警方肯定不會這麼快找上門來,這樣他就有大把的時間轉移。
而假如他要做的事是只需要一點時間就可以完成,他完全可以做完要做的事後遠走高飛,就沒有人能抓住住他了。那些封鎖於他而言如同虛設,他超強的巫力使可以通過任何關卡,沒有人能認出他。
可他千算成算還是出了差子,也許這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在燕風看來,哈扎布之所以出錯是因為他要做的事可能馬上就會成功了,因為從哈扎布的行為來看,他一向是謹慎小心、滴水不漏的,可他最近的行為卻給人焦急和慌亂之感,給燕風留下了重要的線索。為這件事,他可能等待、計劃、努力了許多年了,如今眼看就是實現了,心一急,當然就會出錯。而因為有燕風這樣的警察跟著,每一個失誤都是致命的。
申請搜查令需要時間,燕風怕時間趕不及,於是稍微化了化妝,冒充酒店的服務人員潛進了總統套房。哈扎布來無影去無蹤的,沒人知道他是不是呆在房間裡,因此燕風是冒了一定的風險的,假如哈扎布在,兩下里一交手就是生死之局,燕風不熟悉環境,處於絕對的劣勢。
可是燕風有預感,他覺得哈扎布一定在忙於那件就要實現的事,肯定不會呆在酒店,而除了酒店的前台老闆華威,也沒有人知道警方已經注意酒店。事實上,說是警方的監控,不過是燕風帶著兩個一直跟案的小刑警而已。
古龍還是音訊皆無,燕風等不及他回來了。
敲了敲門,不出所料的沒有人應聲,燕風開門進入了房間內,謹慎、迅速地觀察了一遍周圍的大致環境。哈扎布果然不在,可是整間豪華的套房內都瀰漫著他的氣息,黑暗、寒冷、神秘。套房內的設計簡潔而高貴,四處都整齊有序地擺著風格不同的精美工藝品,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為了掩人耳目而用,不具備任何相價值。
在套房內走了一圈,從表面上看整個套房內沒有任何異常的情況,不過燕風卻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對,但一時被被各種小擺設花了眼,沒有看出來,於是他又走了一趟,終於發現這個豪華的套房內居然沒有一張床,原來放床的地方空著一大片,被拖過一張桌子,掩蓋了那觸目的空曠感。蹲下身子仔細觀察,會發現厚厚的純毛地毯上還有著凹痕,證明這張床剛被人搬走不久。
為什麼要把床搬走?這和哈扎布辦的事有關係嗎?假如有關係,一定是床中藏著什麼東西,可那是什麼東西?不什麼不拿出來,而直接把床搬走。
為了在這個採光不好的酒店中獲得更多的光源,套房的窗子是整排的落地窗,要從窗子吊走一張大床並沒什麼難的,可是這裡再少人來也是公眾場所,他又是怎麼辦到的?難道又是耗費功力製造集體幻覺?如果是這樣,床里放的什麼珍貴的東西,要他這樣小心翼翼?
假設他把最重要的東西放在床里,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好好一家酒店後來卻頻出鬧鬼事件了,一定是哈扎布辦的好事,他當時有意或者無意的來到景縣,想留下來,正巧趕上華威破產,於是他假裝投資,得到了一個安穩的地方,然後製造了酒店鬧鬼的假象,讓後門附近的地方成為酒店中人跡罕至的所在,這樣他就更安全了。
甚至可以推斷出,他所謂一年只來一次的事都是假像。他在這個地方根本是潛伏了十年,假如那床中的東西那麼珍貴,他不可能不守著,況且鬧鬼事件時有發生,時間也不確定,就說明他一直在酒店中,持續不斷的嚇唬別人,以保證後門這一側沒有人敢過來。
這樣一說,那個少兒表演團的原訂酒店失火,以及帶團老師非要住到這裡來,並且表現古怪都是和他有關了,說不定他控制了帶團的老師。想想,一個善於精神控制的人是多麼可怕的敵人,他能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做出傷害自己和別人的事而不自知。
那麼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他為什麼選擇了那個少兒表演團,是他們符合了他一直追求的某些條件嗎?
燕風邊想邊第三遍檢查房間,這也是他的怪僻,勘驗現場總是要進行三遍才能放心,上回在車禍發生的平台上就勘查第三遍時發現了那顆奇怪的珠子,進而發現了哈扎布的重大線索,所以在他看來第三遍很重要。
這一次,他異常仔細,冒著哈扎布隨時可能會回來的風險,連衣櫥都沒有放過。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過似乎全沒有穿過一樣,許多還帶著標籤,鞋子更是乾淨得不得了,鞋底一點污痕也沒有,根本就沒有穿過。
如果他不見人,不穿新衣服,買這麼多放在這裡幹什麼?為了虛榮,還有――要掩蓋什麼?
想到這一層,燕風立即鑽進這個大得變態的衣櫃,東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後面的板壁聽到了空響的聲音。燕風大喜過望,在柜子中又細細摸索一番,終於在一個衣鉤處發現了機關,用力一扳,暗門打開了,現出了衣櫃後面一個暗間來。
“原來別有洞天啊!”燕風輕喃一句,一腳跨了進去。
這暗間十幾平米大,因為沒有自然光源而在牆壁上安裝了幾盞小燈。燈的光錢用什麼不好,偏偏選的是暗紅色,人一踏入其中,就會覺得連整個空氣都鮮血淋漓的。在房間的中間放著一擺四個大冰箱,被紅光照著,好像四個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風心裡一緊,突然意識到了什麼,連忙上前依次打開冰箱――血袋,冰箱內存放著一袋一袋的血,擺得整整齊齊,上面還標明陰血、陽血的字體。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個,最後一個冰箱裡什麼也沒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個冰箱的溫度要低得多,彌散著淡淡的富爾馬林葉和極輕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屍體!
燕風一嘆。他現在有證據批評哈扎布了,雖然他拿的是蒙古護照,雖然不知道他的錢從哪裡來,有沒有掩護身分的職業,總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儘快通知局裡,哪知才一轉身,滿眼中就撞進一大片壓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應神速,伸手去摸槍,但可惜他感覺到危險時已經太晚了,槍還未舉起,就覺得額頭上一陣劇痛,昏死了過去。失去意識的一剎那,他終於看到了偷襲之人――瘦削乾淨、眉濃唇郁、一張臉極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髮長過了肩頭,一雙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獨的寒星。
原來,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殺害了這麼多人!燕風掙扎著想清醒,可是額頭上的劇痛還是讓昏沉的意識主宰了一切。
看著倒在地上的燕風,哈扎布抬了幾次手,終於沒有落下。
“我又低估你了,無論你是怎麼找到這裡來的,我不得不說,你很了不起,可惜你還是不配做我的對手。”他談談的自言自語,聲音里又是寂寞又是憂傷,“真想殺了你,因為你帶來了太大的麻煩,實在煩人。可是我答應過她,不會殺無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還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為了那件事我等了幾百年,如今還差三十六個小時就做成了,此地被發現了又如何?你知道了我是誰又如何?到時候我改頭換面回到家鄉,你就永遠也找不到我了,大家落個乾淨。”他說著返身欲走,但又轉頭對燕風輕蔑地說:“你乖乖睡著最好,你不來礙事,就不會有事了。”
第七十一章傳說
“燕風,燕風,你愛我嗎?”一個女人溫柔的聲音在燕風的腦海里閃過。他心裡發緊,還以為烏拉又來折磨他了,但恍惚間,只覺得那聲音像甘甜的清泉一樣浸入他的心田,讓他舒服又輕鬆。
“玲瓏。”他呢喃著,甚至還沒看到她的樣子。
他愛她嗎?如果對一個女人牽腸掛肚、無比想念、他這麼大個人了,見了這個女人卻還會心跳、想起她時會覺得心裡甜絲絲的、想和她在一起,一想到她對別的男人就妒忌得無法忍受,這就是愛吧!
他想答應,可是卻睜不開眼睛,腦袋好像裂開了一樣疼,迷迷糊糊間,他似乎“看到”玲瓏甜美純真地對他笑著。那笑容讓他的整顆心都柔軟了下來,才要回應,就看到哈扎布突然冒了出來,一下把玲瓏拖走了,就像一條黑色巨蟒吞下了一頭小小的白羊。
他大叫她的名子,可是聲音卻堵在喉嚨出不來,只聽玲瓏對他說:“燕風別來,別來!他會殺了你的,別來!”她纖細的聲音拖得很長,面目迅速模糊起來。
燕風急了,感覺心肝都讓人摘去了,那番巨痛壓過了頭上的疼,刺得他驀然坐了起來。他大口地喘著氣,向四周一望,看到自己還躺在那個暗間裡,驀然記起了一切。
可是為什麼在昏沉中會夢到玲瓏,難道玲瓏有危險嗎?
他勉力從地上爬起來,跌跌撞撞的向外跑,額頭的血已經止了,但半邊臉和肩頭全部鮮血染紅了,一路上遇到的人沒有不看他的。可是他顧不了這麼多,眼前什麼也看不到,只是一個勁向前沖。他潛入哈扎布的房間時還是中午,現在天色已經全黑了。
他安逸的一切全有賴於哈扎布,所以他選擇了聰明的裝糊塗,酒店愛怎麼樣都好,他只當做不知道就好。他這樣想的,也這樣做的,漸漸感覺哈扎布看他的眼神也沒那麼可怕了。
因為鬧鬼的事,酒店的員工流動性很大,所以服務人員沒有認識他們真正老闆的,還以為他是一位膽子大的客人。所以這個奇怪的神秘的酒店和它的真正主人就這樣存在了下來,一眨眼就是十年。
目前,哈扎布正在景縣!
燕風聽完這一切,心裡就有個準譜了。事先他們猜測過,兇手很有可能是自蒙古入侵大理後的蒙古後裔,酒店的主人叫哈扎布,這可是個蒙古的名子,所以兩邊的線索就重疊在了一起。
現在燕風總算明白兇手為什麼要把少兒演出團的成員屍體移走了,因為這間酒店是他的,如果事情是從酒店鬧起來,他的秘密有可能提前被人發現,而假如屍體是以車禍的形式掉在山澗里,酒店雖然可能受到調查,但因為並非是事件的焦點,可能會矇混過一陣子。若非他的衣袋中不小心落了一片塑料的柳樹葉,若非燕風與他搏鬥時扯壞了他的衣袋,警方肯定不會這麼快找上門來,這樣他就有大把的時間轉移。
而假如他要做的事是只需要一點時間就可以完成,他完全可以做完要做的事後遠走高飛,就沒有人能抓住住他了。那些封鎖於他而言如同虛設,他超強的巫力使可以通過任何關卡,沒有人能認出他。
可他千算成算還是出了差子,也許這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在燕風看來,哈扎布之所以出錯是因為他要做的事可能馬上就會成功了,因為從哈扎布的行為來看,他一向是謹慎小心、滴水不漏的,可他最近的行為卻給人焦急和慌亂之感,給燕風留下了重要的線索。為這件事,他可能等待、計劃、努力了許多年了,如今眼看就是實現了,心一急,當然就會出錯。而因為有燕風這樣的警察跟著,每一個失誤都是致命的。
申請搜查令需要時間,燕風怕時間趕不及,於是稍微化了化妝,冒充酒店的服務人員潛進了總統套房。哈扎布來無影去無蹤的,沒人知道他是不是呆在房間裡,因此燕風是冒了一定的風險的,假如哈扎布在,兩下里一交手就是生死之局,燕風不熟悉環境,處於絕對的劣勢。
可是燕風有預感,他覺得哈扎布一定在忙於那件就要實現的事,肯定不會呆在酒店,而除了酒店的前台老闆華威,也沒有人知道警方已經注意酒店。事實上,說是警方的監控,不過是燕風帶著兩個一直跟案的小刑警而已。
古龍還是音訊皆無,燕風等不及他回來了。
敲了敲門,不出所料的沒有人應聲,燕風開門進入了房間內,謹慎、迅速地觀察了一遍周圍的大致環境。哈扎布果然不在,可是整間豪華的套房內都瀰漫著他的氣息,黑暗、寒冷、神秘。套房內的設計簡潔而高貴,四處都整齊有序地擺著風格不同的精美工藝品,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為了掩人耳目而用,不具備任何相價值。
在套房內走了一圈,從表面上看整個套房內沒有任何異常的情況,不過燕風卻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對,但一時被被各種小擺設花了眼,沒有看出來,於是他又走了一趟,終於發現這個豪華的套房內居然沒有一張床,原來放床的地方空著一大片,被拖過一張桌子,掩蓋了那觸目的空曠感。蹲下身子仔細觀察,會發現厚厚的純毛地毯上還有著凹痕,證明這張床剛被人搬走不久。
為什麼要把床搬走?這和哈扎布辦的事有關係嗎?假如有關係,一定是床中藏著什麼東西,可那是什麼東西?不什麼不拿出來,而直接把床搬走。
為了在這個採光不好的酒店中獲得更多的光源,套房的窗子是整排的落地窗,要從窗子吊走一張大床並沒什麼難的,可是這裡再少人來也是公眾場所,他又是怎麼辦到的?難道又是耗費功力製造集體幻覺?如果是這樣,床里放的什麼珍貴的東西,要他這樣小心翼翼?
假設他把最重要的東西放在床里,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好好一家酒店後來卻頻出鬧鬼事件了,一定是哈扎布辦的好事,他當時有意或者無意的來到景縣,想留下來,正巧趕上華威破產,於是他假裝投資,得到了一個安穩的地方,然後製造了酒店鬧鬼的假象,讓後門附近的地方成為酒店中人跡罕至的所在,這樣他就更安全了。
甚至可以推斷出,他所謂一年只來一次的事都是假像。他在這個地方根本是潛伏了十年,假如那床中的東西那麼珍貴,他不可能不守著,況且鬧鬼事件時有發生,時間也不確定,就說明他一直在酒店中,持續不斷的嚇唬別人,以保證後門這一側沒有人敢過來。
這樣一說,那個少兒表演團的原訂酒店失火,以及帶團老師非要住到這裡來,並且表現古怪都是和他有關了,說不定他控制了帶團的老師。想想,一個善於精神控制的人是多麼可怕的敵人,他能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做出傷害自己和別人的事而不自知。
那麼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他為什麼選擇了那個少兒表演團,是他們符合了他一直追求的某些條件嗎?
燕風邊想邊第三遍檢查房間,這也是他的怪僻,勘驗現場總是要進行三遍才能放心,上回在車禍發生的平台上就勘查第三遍時發現了那顆奇怪的珠子,進而發現了哈扎布的重大線索,所以在他看來第三遍很重要。
這一次,他異常仔細,冒著哈扎布隨時可能會回來的風險,連衣櫥都沒有放過。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過似乎全沒有穿過一樣,許多還帶著標籤,鞋子更是乾淨得不得了,鞋底一點污痕也沒有,根本就沒有穿過。
如果他不見人,不穿新衣服,買這麼多放在這裡幹什麼?為了虛榮,還有――要掩蓋什麼?
想到這一層,燕風立即鑽進這個大得變態的衣櫃,東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後面的板壁聽到了空響的聲音。燕風大喜過望,在柜子中又細細摸索一番,終於在一個衣鉤處發現了機關,用力一扳,暗門打開了,現出了衣櫃後面一個暗間來。
“原來別有洞天啊!”燕風輕喃一句,一腳跨了進去。
這暗間十幾平米大,因為沒有自然光源而在牆壁上安裝了幾盞小燈。燈的光錢用什麼不好,偏偏選的是暗紅色,人一踏入其中,就會覺得連整個空氣都鮮血淋漓的。在房間的中間放著一擺四個大冰箱,被紅光照著,好像四個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風心裡一緊,突然意識到了什麼,連忙上前依次打開冰箱――血袋,冰箱內存放著一袋一袋的血,擺得整整齊齊,上面還標明陰血、陽血的字體。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個,最後一個冰箱裡什麼也沒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個冰箱的溫度要低得多,彌散著淡淡的富爾馬林葉和極輕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屍體!
燕風一嘆。他現在有證據批評哈扎布了,雖然他拿的是蒙古護照,雖然不知道他的錢從哪裡來,有沒有掩護身分的職業,總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儘快通知局裡,哪知才一轉身,滿眼中就撞進一大片壓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應神速,伸手去摸槍,但可惜他感覺到危險時已經太晚了,槍還未舉起,就覺得額頭上一陣劇痛,昏死了過去。失去意識的一剎那,他終於看到了偷襲之人――瘦削乾淨、眉濃唇郁、一張臉極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髮長過了肩頭,一雙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獨的寒星。
原來,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殺害了這麼多人!燕風掙扎著想清醒,可是額頭上的劇痛還是讓昏沉的意識主宰了一切。
看著倒在地上的燕風,哈扎布抬了幾次手,終於沒有落下。
“我又低估你了,無論你是怎麼找到這裡來的,我不得不說,你很了不起,可惜你還是不配做我的對手。”他談談的自言自語,聲音里又是寂寞又是憂傷,“真想殺了你,因為你帶來了太大的麻煩,實在煩人。可是我答應過她,不會殺無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還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為了那件事我等了幾百年,如今還差三十六個小時就做成了,此地被發現了又如何?你知道了我是誰又如何?到時候我改頭換面回到家鄉,你就永遠也找不到我了,大家落個乾淨。”他說著返身欲走,但又轉頭對燕風輕蔑地說:“你乖乖睡著最好,你不來礙事,就不會有事了。”
第七十一章傳說
“燕風,燕風,你愛我嗎?”一個女人溫柔的聲音在燕風的腦海里閃過。他心裡發緊,還以為烏拉又來折磨他了,但恍惚間,只覺得那聲音像甘甜的清泉一樣浸入他的心田,讓他舒服又輕鬆。
“玲瓏。”他呢喃著,甚至還沒看到她的樣子。
他愛她嗎?如果對一個女人牽腸掛肚、無比想念、他這麼大個人了,見了這個女人卻還會心跳、想起她時會覺得心裡甜絲絲的、想和她在一起,一想到她對別的男人就妒忌得無法忍受,這就是愛吧!
他想答應,可是卻睜不開眼睛,腦袋好像裂開了一樣疼,迷迷糊糊間,他似乎“看到”玲瓏甜美純真地對他笑著。那笑容讓他的整顆心都柔軟了下來,才要回應,就看到哈扎布突然冒了出來,一下把玲瓏拖走了,就像一條黑色巨蟒吞下了一頭小小的白羊。
他大叫她的名子,可是聲音卻堵在喉嚨出不來,只聽玲瓏對他說:“燕風別來,別來!他會殺了你的,別來!”她纖細的聲音拖得很長,面目迅速模糊起來。
燕風急了,感覺心肝都讓人摘去了,那番巨痛壓過了頭上的疼,刺得他驀然坐了起來。他大口地喘著氣,向四周一望,看到自己還躺在那個暗間裡,驀然記起了一切。
可是為什麼在昏沉中會夢到玲瓏,難道玲瓏有危險嗎?
他勉力從地上爬起來,跌跌撞撞的向外跑,額頭的血已經止了,但半邊臉和肩頭全部鮮血染紅了,一路上遇到的人沒有不看他的。可是他顧不了這麼多,眼前什麼也看不到,只是一個勁向前沖。他潛入哈扎布的房間時還是中午,現在天色已經全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