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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書亞不知道,也不清楚如何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也許從一開始他就不應該去和喀什有任何關聯,但是捨不得,捨不得……

  臉頰被刺骨的冷風吹得生疼,豆大的淚水止不住地從眼眶中滑落,留下兩道濕冷的淚痕。崎嶇不平的山路上,白皙的腳板底沾滿泥土和雜草,被小石子樹枝刮破,浮現出血痕。

  夜色中,纖細的人兒義無反顧地跨過河水,奔向密林,消失在被他第一次推開門的薔薇木屋裡,只剩下黑色的布萊克在月光下慵懶地甩著尾巴……

  有一種想要的生活是未來

  遠離我的現在

  渡河到彼岸

  築屋在林間

  屋頂上貓的眼

  問我

  你怎麼還沒來

  問我

  你怎麼還不來

  “喀什,真希望和你一起生活在這裡!”約書亞站在薔薇木屋前,笑得分外滿足,身後的喀什藏在黑斗篷里的嘴角生澀地上揚。

  第12章 (十二)尾聲二

  月色悄然灑落,睡飽了的野獸們開始陸續地走出巢穴,尋找獵物準備狩獵,在鬱鬱蒼蒼的森林深處時不時傳出恐怖的吼聲,血色的弱肉強食自然法則掩蓋在夜幕之下。

  在林子的某一處,有一群森林狼準備捕食了,他們發現了一具有著肉香的像是燒焦的木頭樁子的獵物。獵物的表面覆蓋著一層層泥土和黑色的木炭,隱約的肉香從破碎的保護層的縫隙中傳出。

  頭狼耳朵微微抖動,眼神示意,四周的分撒的狼群逐漸聚攏形成包圍圈,不因獵物表面上的毫無傷害力而放鬆警惕。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狼群逐步逼近已經離獵物只有一個小步跳躍的距離,無論如何轉圈,或偶爾撲上前撕咬又迅速逃離,包圍圈內都沒有任何反抗。

  耐心已經見底了,在頭狼的一個吼聲的帶領下,狼群撲了上去,決定開餐。尖利的狼牙穿破層層被烈火燃燒過而變得堅硬的土木保護層,刺進內里的肌膚,噴泄出香甜的鮮血。

  然而就在大餐即將入狼口時,身下的獵物似乎終於清醒了,被身軀上的疼痛所弄醒。四周懸掛在樹上,或躺在濕潤的地面上的樹藤窸窸窣窣一下子全張開了,森林中最為恐怖的獵食者張開猙獰密密麻麻的大網齊刷刷地撲向了狼群,一隻只狼被殘忍地纏繞致死,只有少數在縫隙之間逃竄升天。

  狼群捕食失敗,甚至幾近全軍覆沒。

  喀什被身體表面的傷口所弄醒,但更為痛苦地是在高溫燃燒之下封閉在層層泥土和木頭之下的軀體內部散不出的悶熱,每動一下都是燃燒似的撕裂般的疼痛。

  強撐著痛不欲生的軀體,喀什掙扎地睜開雙眼,瞳孔渙散了幾秒才逐漸聚焦,他被丟在了另一面的森林裡,他得回去,他必須得回去。

  不斷念著這個信念,喀什運用身體裡所剩無幾的能量,指揮著樹藤將他僵硬無法動彈的軀體一步步運回去,運回到森林的反面,河的對岸,薔薇的木屋。

  喀什,你在麼?

  喀什,你去哪了?

  喀什,你的眼睛是什麼顏色?

  喀什,你的頭髮是什麼顏色?

  喀什,我們是好朋友了。

  謝謝你救了我,你叫什麼?

  腦海中關於約書亞的回憶不斷在翻滾,在沸騰,在召喚……

  約書亞,再等等我……

  第13章 番外一 喀什

  我是誰,我不知道自己是誰,別人都我叫3號。

  從有記憶開始,我就呆在一個巨大昏暗的地下室了,被鎖在一個小小的幾步就到盡頭的牢籠了。我的旁邊還有好幾個一樣一直呆在這裡的同伴。

  年年月月在掰著手指中,在牆壁的劃痕下度過,數不盡數的實驗,反光殘酷的刀子,也許這就是我的一生。

  隔壁一頭紅髮的艾克,是後來進來的,他告訴我們,外面的世界的美好,藍色的天空,綠色的草地,鮮艷的花朵,溫暖的日光,和煦的風……

  想要出去的念頭,就這樣在我們的心裡如野草肆意狂放生長,終有一天會讓我們奮不顧身地追尋自由。

  只是沒想到機會來得那麼慢,十年了,今天的地下室著火了,那些恐怖的人不是倉皇逃竄就是烈火焚身。

  這是艾克的傑作,我們都非常欣喜。我們都知道,麻醉劑對艾克的效果在日復一日地一點一點減弱,終於在今天,艾克提前清醒,放了把火,把我們都救出來了。

  為了減少目標,防止被追捕回去,我們分開逃跑,艾克說有事可以去瓦安德里城找他,他決定去那裡生存,他說那是個鮮花之城,鬱金香盛放的城市。

  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便隨意選了個方向出逃,能夠控制花草樹木的能力幫助了我,我來到了一座山,一片密林,一個湖,準備在湖邊建一座仿造不遠處村莊裡的小屋,還移植了在森林裡找到的一種粉色的不知名的花,它攀緣在木屋,很漂亮。

  直到後來遇見了約書亞,我才知道這叫薔薇。

  約書亞,是天使,是野外盛開最美的花朵,是我生命中的光,美麗炫目。

  遇見約書亞,救了他,是個意外,我不信光明神,但那一刻非常感謝神的安排。

  淡金色的捲髮俏皮地飛揚在陽光底下,熠熠生輝,澄澈的眼睛就像湖水蕩漾在我的心頭,悅耳似夜鶯的聲音縈繞在心間,約書亞就像誤闖入森林的小王子,遇見了一個穿著黑斗篷的黑巫師,但是我捨不得也永遠不會傷害他。

  我本應該遠離他的,但是心卻不由自主飄向了他。第二次相遇時,約書亞給我取了一個名字,叫喀什。

  我還記得當時約書亞眼底含光,笑得太陽都要融化地的樣子,他對著我說:“我給你取個名字吧!傳說以前洛第山脈有個應許之城叫喀什,那兒的人用牛奶和鮮花洗澡,喝的是蜂蜜,街上鋪的是黃金與玉石,我叫你喀什,怎麼樣,代表奇蹟與希望。”

  從那刻起,我就是喀什,應許之城的喀什,約書亞一個人的喀什。

  我時時刻刻都想見到約書亞,聽他說話,看他笑,甚至晚上和他一起安睡,可是,不行,約書亞他有家人,而我只是他生命的過客。

  有一回約書亞不小心發現了我的秘密,我很是害怕揪心,怕自此以後,他就會遠離自己,但是,沒有。他反而非常興奮,眉毛高挑著,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揚,問道:“喀什,你到底是誰?你是不是流浪詩人口中所說的奔跑在森林裡熱愛綠色的長得都非常漂亮的精靈,不,不對,你都一直穿著黑色。”

  約書亞,手摸著下巴,眼睛轉了轉,又問:“你是喜歡鍛造的矮人,不,你比我還高呢!難不成是巨人,也不對,巨人據說至少幾米高。”

  “嗯……你是妖精,是不是,我猜的對不對,那種亦正亦邪的長相魅惑的妖精。喀什,你肯定是個好妖精,你救了我呀!”

  約書亞一副自己猜對了,挺著小胸膛的驕傲的模樣,讓我的心裡暖暖的、酸酸的,似乎是艾克說的他對鄰家漂亮小女孩的感覺,我想,我喜歡上了約書亞,不,我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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