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頁
後來才得知,那個送信來的主簿於去年年底就暴斃了。
他當時差點就想直接在朝堂點人去南海了,還是李耀明主動請纓,才瞞住了朝堂其他人。
當時,他就覺得朝堂中,很有可能有倭國的奸細。
不能讓他們知道,朝廷已經注意到了南海。
本來李耀明去南海,對朝廷中的人來說不太對。
畢竟李家的兩兄弟,可謂是趙晏的心腹。
可後來想到開了海禁,只以為,趙晏是讓李耀明去撈功勞的。
加上李耀明的危險性確實不如李耀安,大多數聽說李耀明,也只是覺得他的醫術不錯。
這次進宮路上的埋伏,看來還是讓朝堂中的奸細生疑了。
與此同時,在一間好豪華的房間裡。
一個中年人身後,跪了好幾個渾身是傷的死士。
這些死士就是埋伏李耀安的,後來被幾大勢力圍剿,居然還逃脫了。
中年人背對著死士們道:「這李耀明到南海不久,剛發了一封急信回京,皇帝小兒就召李耀安進宮。」
「這裡面沒有貓膩,換誰也不信。」
「看來,皇帝小兒已經開始有了疑心了。」
「我們的動作得加快了!」
死士們紛紛應是,然後快速撤退。
趙晏讓公公去給李耀安和楊西寧找了身衣服,讓他們去擦洗一下。
就在李耀安和楊西寧到後面擦洗的時候,都察院、大理寺還有護衛營的主事人也到了。
三人跪下,大理寺寺卿率先開口道:「稟皇上,埋伏李大人的,都是死士。」
「有幾人逃脫,臣派人跟蹤,跟丟了。」
其他兩人也回覆說,自己跟丟了。
護衛營的主事人還問了李耀安的情況,得知沒有受傷還鬆了一口氣。
趙晏讓他們下去了,等人都走了,李耀安才帶著楊西寧出來。
「這事兒還得慢慢查,皇上就不要憂心了,臣會去查的。」李耀安臉上故意帶了些輕鬆的笑,趙晏穩了穩心神,才安排人帶李耀安和楊西寧去御書房外面的一個休息室休息。
趙晏可不敢,再讓李耀安今晚再回去了。
第二天,李耀安讓丹青找了一個看起來有些憨傻的人,丹青找的是府里的一個燒火丫頭。
這丫頭看起來憨傻,其實很是機靈。
李耀安考驗了一番,就讓她稍微收拾一下,去打聽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第183章 七條律法
李耀安在吩咐完伙房燒火丫頭松桃打聽消息後,就像沒有被埋伏過一樣,開始上值。
中午,養心殿內。
李耀安當著趙晏的面給李耀明寫信,告訴李耀明。
朝廷這邊會派以前的永熙知府,現在統領海師的楊奎過去協助他,目的在於清除倭國人以及倭國奸細。
朝廷這邊也會加大力度,清除朝廷以及京城裡的倭國人和叛徒。
並且下令,各地方趕走所有倭國人,以及拆除倭風建築。
李耀安這邊針對倭國人,雙管齊下。
另外一邊,又為了讓奸細叛徒放鬆警惕,提出了一項十分具有爭議的律法。
那就是真的要在大昭律法上,註明婦女兒童的保障權益。
一:自己家裡的親眷,不再任人抵押買賣。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一家之主,就算你是孩子的爹娘,都不能買賣家裡的人。
二:家裡人被自家人打,不再屬於家事,如有實施暴行,按暴行輕重定刑罰,最高可至死刑。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丈夫,是婆婆也不能隨意打家裡的人。
保障在家庭中,處於弱勢的群體。
三:鄰里之間,若需要作證,有隱瞞謊報者,皆打三十大板,並罰銀三十兩。
意思就是,你作為鄰里,有人因為不公,而要打官司,你隱瞞謊報,就等著罰銀子被打吧。
四:地方衙門,若有不管推脫,皆會被降級處罰。
意思就是,你作為一方管理者,看到不公,不作為,就等著降級吧,還是永遠不可能再升官的意思。
五:若有家暴或者一方不作為的情況,地方衙門收到離婚訴訟,應立即准許離婚。
有家暴和不作為這兩種情況的,不以雙方簽和離書為準,防止另一方以此為要挾傷害另一方的利益。
六:若夫妻雙方過不下去,以和離書為準。
意思就是,如果發生家暴,或者夫妻雙方其中一人啥事兒不干,只知道坐享其成,都可以起訴離婚。
並且,不再是男方一紙休書就可以將女方休棄。
要麼簽和離書,要麼拿出證據訴訟離婚。
七:夫妻和離,女方嫁妝歸自己所有,聘禮若是不退回,不分男方賺的家財,女方所賺銀兩也歸自己所有。
若女方嫁妝用於家庭開支,則男方需全部補還。
這七條法律一出來,李耀安就相當於犯了眾怒。
畢竟這些條例都涉及了當朝每一個人的利益。
若是窮人不賣孩子妻子,那他們哪裡有僕從可以買來用?
就算有自賣,或者罪犯家眷被貶為奴的,要搶下來,也很是麻煩。
還有這些規定,豈不是讓那些女子可以和他們來個肩並肩?
以後他李耀安怕不是還會提倡,女子為官吧?
畢竟女學都被搞起來了!
有些較為清廉的清官都覺得李耀安提出來的條例,太過分了。
自古以來,女子一旦嫁入夫家,就應該以丈夫為天,哪能給她們這些自由離婚的權利?
朝堂上吵得不行,這七條律法也就沒有通過。
出宮的時候,吏部尚書韓建滿臉嘲諷地和李耀安說:「你李耀安怕不應該在戶部,而應該去刑部!」
李耀安回以微笑,沒有回話。
韓建自覺沒趣,就哼了一聲,甩袖而去。
李耀安對著他的背影眯了眯眼睛,而後又滿臉笑容地回了戶部。
戶部尚書裴行之晚上回家,和自己老妻聊到李耀安提出的七條律法,語氣中還有些不滿。
黑暗中,躺在他身邊的老妻卻亮了眼睛道:「你怎的糊塗了?」
「人李大人提出的七條律法,哪一條不是為了百姓著想?」
「只要好好對自己家人,不要對朝廷隱瞞謊報,地方衙門也不要無所事事,那不就沒事兒嗎?」
「難道,這七條律法有多讓人不能接受?」
「這不同意的人,心裡才是有鬼呢!」
「而且,這些律法看起來是只幫助妻子孩子。」
「但有些勢弱的男子或者老人,不也可以用這七條律法中的來保障自己嗎?」
「我看你啊,還真是老糊塗了。」
聽了自家老妻的話,裴行之突然覺得,李耀安這七條律法是應該的。
而這樣的對話,也同樣出現在了其他家,甚至還有人傳了出去。
京城頓時熱鬧了不少,大家都在討論這七條律法。
而在這些討論中,松桃也融入其中,穿梭在京城各個地方。
第184章 剷除
在距離李耀安被埋伏的一個月後,大範圍的清洗開始了。< ="<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他當時差點就想直接在朝堂點人去南海了,還是李耀明主動請纓,才瞞住了朝堂其他人。
當時,他就覺得朝堂中,很有可能有倭國的奸細。
不能讓他們知道,朝廷已經注意到了南海。
本來李耀明去南海,對朝廷中的人來說不太對。
畢竟李家的兩兄弟,可謂是趙晏的心腹。
可後來想到開了海禁,只以為,趙晏是讓李耀明去撈功勞的。
加上李耀明的危險性確實不如李耀安,大多數聽說李耀明,也只是覺得他的醫術不錯。
這次進宮路上的埋伏,看來還是讓朝堂中的奸細生疑了。
與此同時,在一間好豪華的房間裡。
一個中年人身後,跪了好幾個渾身是傷的死士。
這些死士就是埋伏李耀安的,後來被幾大勢力圍剿,居然還逃脫了。
中年人背對著死士們道:「這李耀明到南海不久,剛發了一封急信回京,皇帝小兒就召李耀安進宮。」
「這裡面沒有貓膩,換誰也不信。」
「看來,皇帝小兒已經開始有了疑心了。」
「我們的動作得加快了!」
死士們紛紛應是,然後快速撤退。
趙晏讓公公去給李耀安和楊西寧找了身衣服,讓他們去擦洗一下。
就在李耀安和楊西寧到後面擦洗的時候,都察院、大理寺還有護衛營的主事人也到了。
三人跪下,大理寺寺卿率先開口道:「稟皇上,埋伏李大人的,都是死士。」
「有幾人逃脫,臣派人跟蹤,跟丟了。」
其他兩人也回覆說,自己跟丟了。
護衛營的主事人還問了李耀安的情況,得知沒有受傷還鬆了一口氣。
趙晏讓他們下去了,等人都走了,李耀安才帶著楊西寧出來。
「這事兒還得慢慢查,皇上就不要憂心了,臣會去查的。」李耀安臉上故意帶了些輕鬆的笑,趙晏穩了穩心神,才安排人帶李耀安和楊西寧去御書房外面的一個休息室休息。
趙晏可不敢,再讓李耀安今晚再回去了。
第二天,李耀安讓丹青找了一個看起來有些憨傻的人,丹青找的是府里的一個燒火丫頭。
這丫頭看起來憨傻,其實很是機靈。
李耀安考驗了一番,就讓她稍微收拾一下,去打聽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第183章 七條律法
李耀安在吩咐完伙房燒火丫頭松桃打聽消息後,就像沒有被埋伏過一樣,開始上值。
中午,養心殿內。
李耀安當著趙晏的面給李耀明寫信,告訴李耀明。
朝廷這邊會派以前的永熙知府,現在統領海師的楊奎過去協助他,目的在於清除倭國人以及倭國奸細。
朝廷這邊也會加大力度,清除朝廷以及京城裡的倭國人和叛徒。
並且下令,各地方趕走所有倭國人,以及拆除倭風建築。
李耀安這邊針對倭國人,雙管齊下。
另外一邊,又為了讓奸細叛徒放鬆警惕,提出了一項十分具有爭議的律法。
那就是真的要在大昭律法上,註明婦女兒童的保障權益。
一:自己家裡的親眷,不再任人抵押買賣。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一家之主,就算你是孩子的爹娘,都不能買賣家裡的人。
二:家裡人被自家人打,不再屬於家事,如有實施暴行,按暴行輕重定刑罰,最高可至死刑。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丈夫,是婆婆也不能隨意打家裡的人。
保障在家庭中,處於弱勢的群體。
三:鄰里之間,若需要作證,有隱瞞謊報者,皆打三十大板,並罰銀三十兩。
意思就是,你作為鄰里,有人因為不公,而要打官司,你隱瞞謊報,就等著罰銀子被打吧。
四:地方衙門,若有不管推脫,皆會被降級處罰。
意思就是,你作為一方管理者,看到不公,不作為,就等著降級吧,還是永遠不可能再升官的意思。
五:若有家暴或者一方不作為的情況,地方衙門收到離婚訴訟,應立即准許離婚。
有家暴和不作為這兩種情況的,不以雙方簽和離書為準,防止另一方以此為要挾傷害另一方的利益。
六:若夫妻雙方過不下去,以和離書為準。
意思就是,如果發生家暴,或者夫妻雙方其中一人啥事兒不干,只知道坐享其成,都可以起訴離婚。
並且,不再是男方一紙休書就可以將女方休棄。
要麼簽和離書,要麼拿出證據訴訟離婚。
七:夫妻和離,女方嫁妝歸自己所有,聘禮若是不退回,不分男方賺的家財,女方所賺銀兩也歸自己所有。
若女方嫁妝用於家庭開支,則男方需全部補還。
這七條法律一出來,李耀安就相當於犯了眾怒。
畢竟這些條例都涉及了當朝每一個人的利益。
若是窮人不賣孩子妻子,那他們哪裡有僕從可以買來用?
就算有自賣,或者罪犯家眷被貶為奴的,要搶下來,也很是麻煩。
還有這些規定,豈不是讓那些女子可以和他們來個肩並肩?
以後他李耀安怕不是還會提倡,女子為官吧?
畢竟女學都被搞起來了!
有些較為清廉的清官都覺得李耀安提出來的條例,太過分了。
自古以來,女子一旦嫁入夫家,就應該以丈夫為天,哪能給她們這些自由離婚的權利?
朝堂上吵得不行,這七條律法也就沒有通過。
出宮的時候,吏部尚書韓建滿臉嘲諷地和李耀安說:「你李耀安怕不應該在戶部,而應該去刑部!」
李耀安回以微笑,沒有回話。
韓建自覺沒趣,就哼了一聲,甩袖而去。
李耀安對著他的背影眯了眯眼睛,而後又滿臉笑容地回了戶部。
戶部尚書裴行之晚上回家,和自己老妻聊到李耀安提出的七條律法,語氣中還有些不滿。
黑暗中,躺在他身邊的老妻卻亮了眼睛道:「你怎的糊塗了?」
「人李大人提出的七條律法,哪一條不是為了百姓著想?」
「只要好好對自己家人,不要對朝廷隱瞞謊報,地方衙門也不要無所事事,那不就沒事兒嗎?」
「難道,這七條律法有多讓人不能接受?」
「這不同意的人,心裡才是有鬼呢!」
「而且,這些律法看起來是只幫助妻子孩子。」
「但有些勢弱的男子或者老人,不也可以用這七條律法中的來保障自己嗎?」
「我看你啊,還真是老糊塗了。」
聽了自家老妻的話,裴行之突然覺得,李耀安這七條律法是應該的。
而這樣的對話,也同樣出現在了其他家,甚至還有人傳了出去。
京城頓時熱鬧了不少,大家都在討論這七條律法。
而在這些討論中,松桃也融入其中,穿梭在京城各個地方。
第184章 剷除
在距離李耀安被埋伏的一個月後,大範圍的清洗開始了。< ="<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