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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媽媽很愛我,但我一點都不開心,相反,我經常感到很痛苦。她從來沒有缺過我的生活費,我想要什麼她基本上都會滿足我。但我不能有一點違背她的地方,否則就是不知好歹。小瓜子,我真的是一個不知好歹的人嗎?」

  「媽媽說她愛我,媽媽的朋友們也說她愛我,鄰居和老師也說媽媽很不容易,為我付出了一輩子。每次我想要表達自己的內心,他們都會說我還不懂事,無法理解媽媽的愛。小的時候,我以為是她們在偏幫母親,但後來進了社會,其他人也這麼說,每次當我感到無法呼吸,他們就會說,『媽媽是因為愛我才會這樣的』,我不知道我的感受為何和他們不一樣,但我知道一定是我錯了,媽媽一定很愛我,是我不知好歹。」

  梅滿陪伴了魏芷,讓她有了重新開始生活的希望,魏芷也在陪伴梅滿,讓她嘗試背離母親的控制。

  瞞著翁秀越,梅滿在大學開始了第一次也是最後的戀愛。

  交往初期,她很幸福,總是對魏芷說,「像是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一樣」。

  「他風趣、體貼、即便我什麼都不說,也知道我在想什麼。」

  然而,梅滿和她見面的時間,隨著她與季琪琨的交往而漸漸減少。魏芷還曾取笑她重色輕友,直到發現她在線上聊天中的字數也越來越少,語氣越來越低沉。

  魏芷幾乎約不到她了。

  直到有一天,她得知那個人對她動了手,魏芷十分氣憤地要求梅滿立即與男方分手,卻得知梅滿在男方的哄騙下拍攝了不雅視頻,她不敢分手。

  那一整個晚上,魏芷都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為她想辦法。

  她鼓勵梅滿及時止損,如果季琪琨敢泄露視頻就報警抓他。在將近一個月的勸說之下,梅滿漸漸被她說動,決定對季琪琨提出分手。

  但分手只持續了一天,就被季琪琨以吞藥自殺要挾,梅滿再次回到了季琪琨的身邊。而魏芷的聯繫方式也被季琪琨命令梅滿徹底刪掉。

  看著消失在聯繫人列表的梅滿,那個時候,魏芷就知道,梅滿和她的母親一樣,或許永遠也走不出那個名為愛的囚籠。

  在徹底失聯前的最後一次聊天裡,梅滿罕見地對她打了一長篇話:

  「最近,失眠成了我的常態。在漫漫長夜中,我思考時間,思考宇宙,思考我自己。漸漸地,我仿佛不再是我,我的喜怒哀樂,更像是在觀看一個無關緊要的人的表演。我不再感到痛苦,所以才有機會把自己的人生看得更清楚。如果說季琪琨是打著愛的旗號在傷害我,那麼第一個以愛之名想要掌控我的人,難道不是我的媽媽嗎?那一瞬間,我忽然醍醐灌頂,原來,愛就是傷害啊。」

  「既然愛總會傷人,那麼被誰所傷,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渴望逃脫,卻無法自拔。但我相信,小瓜子終將破土而出,成為一朵燦爛的向日葵。因為在黑暗中,只要有一線光亮,它便會用盡全身力氣,朝著太陽的方向奮力生長。真希望我也能擁有你那樣的勇氣。」

  公交車緩緩駛過城市的脈絡,窗外的街景如一幅幅褪色的畫卷在眼前倒退。高樓大廈的玻璃幕牆反射著夕陽的餘暉,像是無數面破碎的鏡子,映照出一個個虛幻的影子。街燈漸次亮起,黃昏的光暈在夜幕中擴散,魏芷濕透的面龐像是一朵沾滿露珠的白芷。

  六個月後,沸沸揚揚的案子在江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魏芷和張開陽站在人滿為患的旁聽席中,在她身旁,是被兩名隨行人員夾在中間的翁秀越。她暴瘦了四十多斤,黑髮整整齊齊地盤在腦後,臉上畫著幹練的淡妝,定定地注視著台上正在宣判的女法官。

  肅穆的聲音響徹在鴉雀無聲的空間中。

  前方的被告席上,季琪琨低眉斂目,強裝鎮定,但難以掩飾身體的僵硬。

  「本庭現在宣布對被告人季琪琨的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季琪琨的行為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表現出極大的殘忍和冷酷,對受害人及家屬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且毫無悔改之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本庭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季琪琨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二、被告人季琪琨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三、被告人季琪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四、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季琪琨需賠償受害人及家屬共計人民幣210萬元。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被告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

  本庭宣布閉庭。」

  季琪琨癱軟在地,不敢相信剛剛聽到的內容。

  法庭內仿佛被一股狂風席捲,人聲鼎沸,各種情緒交織成一片難以言喻的喧囂。有的人激動得幾乎要衝出座位,高聲歡呼,仿佛勝利的號角在他們心中吹響;而有的人則驚訝地面面相覷,難以想像這出人意料的結局。

  在開庭前,眾人都悲觀地預測季琪琨的虐待罪無法成立,然而,江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

  一審判處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

  每一次判決的宣布,都是一場盛大的慶祝。

  海豚被八年前射出的魚槍擊中,在瀰漫的鮮血中漸漸沉沒。

  與此同時,季琪琨和魏芷的離婚案也在江都開庭。因為眾所皆知的原因,應該有季琪琨的座位上,只有他的名牌。

  魏芷就對著那張名牌訴說她深刻的感情。

  「……我實在是無法見他一錯再錯下去了,為了讓他重新做人,我忍痛將他送進監獄。我相信他能在裡面改好的,我早就決定要等他出獄後再在一起,只是沒想到,他再也沒有了出獄的機會。他表現出來的外在那麼完美,就像一個可以拯救灰姑娘於水火的王子,我怎麼可能不愛他?我不願意離婚,哪怕他的生命已經開始倒計時,我也想陪他走過最後的路程。如今,我是他最後的親人了,我絕不會離開他。」

  兩次離婚法庭皆以感情尚未破裂為由,判決不予離婚。

  一個月後,季琪琨的死刑在江都執行。

  魏芷沒有出席。

  聽說他曾在獄中寫了一份遺囑,但又在行刑前一晚給撕碎了。

  誰也不知道那上面寫了什麼。

  魏芷為防範遺囑,提前準備好的那些手段沒有派上用場,一切就已塵埃落定了。

  她原本就沒有多少親朋,現在更少了。走之前,她只去看望了監獄裡的翁秀越和派出所里的張開陽。

  翁秀越最後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只要表現良好,很快就能出來了。她和習蔓菁一樣,都將季琪琨給出的賠償贈送給了她。習蔓菁是因為覺得季琪琨給的錢髒,而翁秀越,則是因為貫徹始終的驕傲。

  「我有手有腳,想要可以自己去掙。」<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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