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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邑彎著眉眼笑出來,把他抱在懷裡拍後背:「對的呀,男子漢虧哭過了,就沒那麼痛了對不對。」
臉頰擠在程邑肉乎乎的身上,亨利揪著他的衣服,聞到了一股牛奶的味道,腦袋暈暈乎乎的。
好像真沒那麼痛了唉。
亨利悶聲悶氣說:「對~」
那一瞬間,亨利覺得程邑就是世界上最最溫柔的男孩子,他勵志要成程邑那樣的小朋友,在家休息一個月,回到學校亨利幹什麼都拉著程邑,家裡阿姨做的好吃的,都要特意給程帶一份兒嘗嘗。
兩個胖乎乎的小孩幾乎同時開始抽條長身體,從矮豆丁,變成英俊的小少年,亨利看著程邑長的與他們越來越不一樣,經常發出驚訝呼聲。
不過,依舊很愛跟程邑玩就是了。
滿滿也不跟他客氣,陪他拆了半天,傍晚才將所有禮物拆完,累的手都抽筋了,送的禮物各式各樣,都是小朋友會喜歡的。
亨利扶著滿滿的肩膀晃動:「程邑,你別睡,馬上該吃飯了,我讓阿姨做了你最愛的中餐啊。
滿滿疲憊睜開眼睛,甩了甩胳膊,活動手腕:「我真的好累哦,吃完晚飯,我就要回家了,小爸來接我。「
亨利點點頭:「小爸來接我們回家,爸爸肯定想我啦。」
小亨利想的就是人們印象里很標準的洋娃娃長相,特別會耍寶,柳逢春和程巷一確實很喜歡他,見到人嘴巴甜的很,爸爸小爸一通好,柳逢春樂的咧開嘴。
滿滿比他小一個月,亨利鬧著要程邑喊他大哥,被人無視了個徹底,哼哼唧唧鬧了幾個小時彆扭。
後來被滿滿用一顆果凍哄好了,也不糾結稱呼了,就喊名字。
滿滿也不糾正他的稱呼,兩人並排下去,看到餐廳里亨利的爸爸媽媽在聊天,笑聲不斷。
「寶貝兒們下來了,快讓姨姨好好看看。」
亨利媽媽是超級明星,非常喜歡程邑,一把摟過來在懷裡揉□□。
「幾天不見,寶貝又漂亮了。」
雌雄莫辨的年紀,再者滿滿是個小哥兒,男孩和女孩的特徵都能從他身上看到,結合了兩位爸爸的優點長的。
要說像,還是更像柳逢春。能讓走南闖北,見過無數皮囊的程巷一一見鍾情,怎麼都不是普通長相,唯一的孩子,還是萬分用心養大的,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給他。
亨利媽媽更是俗人,愛錢,愛權,要不也不會嫁給亨利爸爸這個比她大了近二十歲的男人。
「寶貝想不想姨姨。」
滿滿蹭了蹭她的臉:「想的,亨利說姨姨想我了,放假我就跟了過來。」
亨利媽媽開心了,揉了揉他的頭髮,心情愉悅左手兒子,右手程邑,拉著倆人去吃飯。」
被三人遺忘在後面的亨利爸爸聳了聳肩,大步跟上,對管家無奈的說:「誰讓我沒有小朋友可愛呢。」
用了晚飯,亨利撅著屁股跑到程巷一車上,露出可愛的牙齒燦爛笑:「走吧,小爸。」
托滿滿的福,他這輩子居然還能有個洋兒子。
在德州生活了近十年,包富貴離世那年,舉家搬回國內,包富貴的骨灰放在骨頭形狀的棺材盒子中,葬在了莊園的水塘邊——那是它最愛呆著的地方。
富貴陪伴了他們十幾年,早就是家裡的一份子,它生前最後幾個星期,每頓吃不了多少東西,挪著身體到一樓窗戶邊曬太陽,不甚清明的眼睛盛滿思緒。
往往一曬就是一下午,小狗不會說話,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只要柳逢春在家裡,富貴就趴在他腳邊,偷偷看他。
只要一低頭看它,包富貴就會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四處瞅瞅,當柳逢春做自己的事情,便又能感受到那股視線。
很認真,很認真看著他,像是要將他刻在靈魂深處,程巷一摸著包富貴的腦袋,輕聲說,它想回家了。
不是這個小院子,而且遠在彼岸的首都,最開始住的那個小別墅,承載著富貴小小的童年。
現在這個別墅落寞了,沒人居住閒置下來,柳逢春捨不得把愛湊熱鬧的富貴獨自丟在那邊,想來,它更願意跟爸爸小爸和滿滿住在莊園裡。
······
小少年從車上跳下來,好奇打量著莊園,看到舅爺立刻像小炮彈似的衝出去。
「舅爺,好想你。」
孟續慈祥,接住他,拍了拍滿滿的肩膀:「好,又長高了,不錯。」
滿滿笑嘻嘻挽著孟續的胳膊:「叔叔還沒下班嗎,我想他了。」
「你呀,先去玩會兒,我給你叔叔發消息,讓他早點下班回來。」
孟續上了年紀也是緊跟時事,智慧型手機玩的順溜,都不用小年輕教,掏出手機打字,讓小苗兒沒事兒別在公司待著了,趕緊回來。
程巷一和柳逢春跟在舅舅後面,說起市中心新建的人工湖,還有滿滿的上學問題。
離開的時候滿滿太小,許多事情都變得模糊,重新找學校很簡單,想讓他適應國內教學方式,很有難度。
晚上,穆洋趕著最後一班飛機落地首都,一家人中午團聚,滿滿擠著小苗兒,抱著遊戲機坐在地毯上打遊戲,激動地嗷嗷叫。
次日,程巷一和柳逢春帶著兒子去苗鳳學家里做客,主要是想借一個苗家的孩子用用,倆人在一個班,暗地裡護一下滿滿,別讓滿滿被排擠。
臉頰擠在程邑肉乎乎的身上,亨利揪著他的衣服,聞到了一股牛奶的味道,腦袋暈暈乎乎的。
好像真沒那麼痛了唉。
亨利悶聲悶氣說:「對~」
那一瞬間,亨利覺得程邑就是世界上最最溫柔的男孩子,他勵志要成程邑那樣的小朋友,在家休息一個月,回到學校亨利幹什麼都拉著程邑,家裡阿姨做的好吃的,都要特意給程帶一份兒嘗嘗。
兩個胖乎乎的小孩幾乎同時開始抽條長身體,從矮豆丁,變成英俊的小少年,亨利看著程邑長的與他們越來越不一樣,經常發出驚訝呼聲。
不過,依舊很愛跟程邑玩就是了。
滿滿也不跟他客氣,陪他拆了半天,傍晚才將所有禮物拆完,累的手都抽筋了,送的禮物各式各樣,都是小朋友會喜歡的。
亨利扶著滿滿的肩膀晃動:「程邑,你別睡,馬上該吃飯了,我讓阿姨做了你最愛的中餐啊。
滿滿疲憊睜開眼睛,甩了甩胳膊,活動手腕:「我真的好累哦,吃完晚飯,我就要回家了,小爸來接我。「
亨利點點頭:「小爸來接我們回家,爸爸肯定想我啦。」
小亨利想的就是人們印象里很標準的洋娃娃長相,特別會耍寶,柳逢春和程巷一確實很喜歡他,見到人嘴巴甜的很,爸爸小爸一通好,柳逢春樂的咧開嘴。
滿滿比他小一個月,亨利鬧著要程邑喊他大哥,被人無視了個徹底,哼哼唧唧鬧了幾個小時彆扭。
後來被滿滿用一顆果凍哄好了,也不糾結稱呼了,就喊名字。
滿滿也不糾正他的稱呼,兩人並排下去,看到餐廳里亨利的爸爸媽媽在聊天,笑聲不斷。
「寶貝兒們下來了,快讓姨姨好好看看。」
亨利媽媽是超級明星,非常喜歡程邑,一把摟過來在懷裡揉□□。
「幾天不見,寶貝又漂亮了。」
雌雄莫辨的年紀,再者滿滿是個小哥兒,男孩和女孩的特徵都能從他身上看到,結合了兩位爸爸的優點長的。
要說像,還是更像柳逢春。能讓走南闖北,見過無數皮囊的程巷一一見鍾情,怎麼都不是普通長相,唯一的孩子,還是萬分用心養大的,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給他。
亨利媽媽更是俗人,愛錢,愛權,要不也不會嫁給亨利爸爸這個比她大了近二十歲的男人。
「寶貝想不想姨姨。」
滿滿蹭了蹭她的臉:「想的,亨利說姨姨想我了,放假我就跟了過來。」
亨利媽媽開心了,揉了揉他的頭髮,心情愉悅左手兒子,右手程邑,拉著倆人去吃飯。」
被三人遺忘在後面的亨利爸爸聳了聳肩,大步跟上,對管家無奈的說:「誰讓我沒有小朋友可愛呢。」
用了晚飯,亨利撅著屁股跑到程巷一車上,露出可愛的牙齒燦爛笑:「走吧,小爸。」
托滿滿的福,他這輩子居然還能有個洋兒子。
在德州生活了近十年,包富貴離世那年,舉家搬回國內,包富貴的骨灰放在骨頭形狀的棺材盒子中,葬在了莊園的水塘邊——那是它最愛呆著的地方。
富貴陪伴了他們十幾年,早就是家裡的一份子,它生前最後幾個星期,每頓吃不了多少東西,挪著身體到一樓窗戶邊曬太陽,不甚清明的眼睛盛滿思緒。
往往一曬就是一下午,小狗不會說話,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只要柳逢春在家裡,富貴就趴在他腳邊,偷偷看他。
只要一低頭看它,包富貴就會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四處瞅瞅,當柳逢春做自己的事情,便又能感受到那股視線。
很認真,很認真看著他,像是要將他刻在靈魂深處,程巷一摸著包富貴的腦袋,輕聲說,它想回家了。
不是這個小院子,而且遠在彼岸的首都,最開始住的那個小別墅,承載著富貴小小的童年。
現在這個別墅落寞了,沒人居住閒置下來,柳逢春捨不得把愛湊熱鬧的富貴獨自丟在那邊,想來,它更願意跟爸爸小爸和滿滿住在莊園裡。
······
小少年從車上跳下來,好奇打量著莊園,看到舅爺立刻像小炮彈似的衝出去。
「舅爺,好想你。」
孟續慈祥,接住他,拍了拍滿滿的肩膀:「好,又長高了,不錯。」
滿滿笑嘻嘻挽著孟續的胳膊:「叔叔還沒下班嗎,我想他了。」
「你呀,先去玩會兒,我給你叔叔發消息,讓他早點下班回來。」
孟續上了年紀也是緊跟時事,智慧型手機玩的順溜,都不用小年輕教,掏出手機打字,讓小苗兒沒事兒別在公司待著了,趕緊回來。
程巷一和柳逢春跟在舅舅後面,說起市中心新建的人工湖,還有滿滿的上學問題。
離開的時候滿滿太小,許多事情都變得模糊,重新找學校很簡單,想讓他適應國內教學方式,很有難度。
晚上,穆洋趕著最後一班飛機落地首都,一家人中午團聚,滿滿擠著小苗兒,抱著遊戲機坐在地毯上打遊戲,激動地嗷嗷叫。
次日,程巷一和柳逢春帶著兒子去苗鳳學家里做客,主要是想借一個苗家的孩子用用,倆人在一個班,暗地裡護一下滿滿,別讓滿滿被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