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頁
殷蓮目光平平地望著海面,葛妙的話和媽媽的日記不斷在她耳畔迴蕩。她沒有被真正的海水淹沒,她被困在充斥著無形海水的無形牢籠中半死不活。
是不是從懸崖上跳下去,真正沉入海中被真正的淹沒,真正被海水清洗以後就真的不會難過,真的能擁有新生,重新開始?
殷蓮想:可以重新活一次的話,我不要再殺人了。我要君秋和韓娟娟活著,我要和葛護士有一個以後,我要凌荇也好好活著。
殷蓮像江聞笛媽媽擁抱江聞笛,像凌荇媽媽擁抱凌荇,像傅平媽媽擁抱傅平,像葛妙媽媽擁抱葛妙那樣,張開雙臂,投入大海的懷抱。
作者有話說:
正文到這裡就結束了,明天還有一篇番外。
感謝你能看到這裡。
祝願殷蓮能夠得到新生。
但殺人就是殺人,不值得被原諒。
第69章 筆錄
「姓名。」
「殷蓮。」
「職業。」
「以前是宏大路殷盛便利店夜班店員,現在是海納醫院的精神病人。」
「殺手。我是殺手。」
「你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你明白嗎?」
「明白。」
「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你有權提出對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鑑定人、翻譯人員的迴避申請;你有權對有關情況作陳述和申辯;有權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有權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者補充意見;如果你回答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安機關將予以保密。以上內容你是否聽明白,有何要求?」
「我明白。」
「你有要求嗎?」
「沒有。」
「你以前是否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理、勞動教養等其他處罰?」
「聽不懂,但應該沒有。」
「講一下你的家庭情況。」
「我爸爸叫殷遠崢,是元榮集團的研究員,2012年6月2日他確診癌症,2012年8月15日我拔掉了他的呼吸機,他死了。我媽媽叫姜曼榆,沒有工作,2006年9月17日她生病,2007年7月20日我用枕頭捂死了她。我姐姐叫殷姜,尚遠小學三年級學生,2001年8月31日大火……我用刀捅死了她,後來爸爸放了火,讓我不許把這件事告訴其他人。」
「講一下你殺害殷姜事情的經過。」
「2001年8月31日晚上,我爸爸給我一把刀讓我去殺姐姐。我拿著刀進了姐姐的房間,用爸爸給我的刀殺了她。」
「你爸爸為什麼讓你去殺你姐姐?」
「不知道,我沒有問。」
「你爸爸還讓你殺過什麼人嗎?」
「我媽媽。他說媽媽生病了很痛苦,我愛媽媽的話就殺了媽媽,幫她解決痛苦。」
「除了你媽媽以外,還有別人嗎?」
「有。2004年9月20日,我爸爸讓我殺了王兵;2009年1月3日,我爸爸讓我殺了周勇;2010年3月7日我爸爸讓我殺了胡英;2011年4月21日,我爸爸讓我殺了張安。」
「你問過為什麼要殺這些人嗎?」
「沒有。我爸爸說,我只要聽話照做就可以。」
「你殺了這些人以後,屍體是怎麼處理的?」
「我沒有處理。殺人以後我就走了。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處理的。」
「他們?」
「嗯。霍總應該會派其他人處理。」
「霍總是誰?」
「是元榮集團的董事長。」
「你是說你爸爸讓你殺的人都是霍總讓你爸爸安排你去的嗎?」
「是的。」
「你有證據嗎?」
「沒有。」
(警方出示六張照片)「你能從這六個人里指認出哪一個是你說的霍總嗎?」
(犯人指認元榮集團董事長,霍源。)
「你確定是這個人嗎?」
「確定。」
(警方出示君秋和韓娟娟的照片)「這兩個人你認識嗎?」
「認識。君秋,韓娟娟。」
「他們是你殺的嗎?」
「是的。」
「講一下事情經過。」
「2012年8月29日,霍總說君秋一家給他添了麻煩,要我去希森市解決。我當天坐上去希森市的火車,找到君秋一家後觀察他們家一天,8月31日凌晨我通過他家樓外種的樹翻進他家沒有上鎖的窗戶里。先用刀捅死君秋,再用槍射殺韓娟娟。我沒有殺害他們的女兒君聞笛,翻窗走了。」
「霍總有沒有對你說過君秋一家給他添了什麼麻煩?」
「沒有。」
「你為什麼沒有殺害君聞笛?」
「我不知道。她用剪刀捅了我。我想我應該是……害怕。我應該是害怕。」
「你離開案發現場以後做了什麼?」
「案發現場?」
「君家。」
「什麼都沒有做。我沒有回江州,留在希森市當了便利店員。」
「你沒有嘗試回去殺害君聞笛嗎?」
「沒有。」
「2023年3月17日發生在長寧路康合小區的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是我和凌荇一起。」
「凌荇是誰?」
「我的女朋友。」
「在康合小區的案子以後,發生在光明小區、西風小區、康莊小區和金色陽光小區的案子是否都是你和凌荇做的?」
是不是從懸崖上跳下去,真正沉入海中被真正的淹沒,真正被海水清洗以後就真的不會難過,真的能擁有新生,重新開始?
殷蓮想:可以重新活一次的話,我不要再殺人了。我要君秋和韓娟娟活著,我要和葛護士有一個以後,我要凌荇也好好活著。
殷蓮像江聞笛媽媽擁抱江聞笛,像凌荇媽媽擁抱凌荇,像傅平媽媽擁抱傅平,像葛妙媽媽擁抱葛妙那樣,張開雙臂,投入大海的懷抱。
作者有話說:
正文到這裡就結束了,明天還有一篇番外。
感謝你能看到這裡。
祝願殷蓮能夠得到新生。
但殺人就是殺人,不值得被原諒。
第69章 筆錄
「姓名。」
「殷蓮。」
「職業。」
「以前是宏大路殷盛便利店夜班店員,現在是海納醫院的精神病人。」
「殺手。我是殺手。」
「你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你明白嗎?」
「明白。」
「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你有權提出對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鑑定人、翻譯人員的迴避申請;你有權對有關情況作陳述和申辯;有權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有權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者補充意見;如果你回答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安機關將予以保密。以上內容你是否聽明白,有何要求?」
「我明白。」
「你有要求嗎?」
「沒有。」
「你以前是否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理、勞動教養等其他處罰?」
「聽不懂,但應該沒有。」
「講一下你的家庭情況。」
「我爸爸叫殷遠崢,是元榮集團的研究員,2012年6月2日他確診癌症,2012年8月15日我拔掉了他的呼吸機,他死了。我媽媽叫姜曼榆,沒有工作,2006年9月17日她生病,2007年7月20日我用枕頭捂死了她。我姐姐叫殷姜,尚遠小學三年級學生,2001年8月31日大火……我用刀捅死了她,後來爸爸放了火,讓我不許把這件事告訴其他人。」
「講一下你殺害殷姜事情的經過。」
「2001年8月31日晚上,我爸爸給我一把刀讓我去殺姐姐。我拿著刀進了姐姐的房間,用爸爸給我的刀殺了她。」
「你爸爸為什麼讓你去殺你姐姐?」
「不知道,我沒有問。」
「你爸爸還讓你殺過什麼人嗎?」
「我媽媽。他說媽媽生病了很痛苦,我愛媽媽的話就殺了媽媽,幫她解決痛苦。」
「除了你媽媽以外,還有別人嗎?」
「有。2004年9月20日,我爸爸讓我殺了王兵;2009年1月3日,我爸爸讓我殺了周勇;2010年3月7日我爸爸讓我殺了胡英;2011年4月21日,我爸爸讓我殺了張安。」
「你問過為什麼要殺這些人嗎?」
「沒有。我爸爸說,我只要聽話照做就可以。」
「你殺了這些人以後,屍體是怎麼處理的?」
「我沒有處理。殺人以後我就走了。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處理的。」
「他們?」
「嗯。霍總應該會派其他人處理。」
「霍總是誰?」
「是元榮集團的董事長。」
「你是說你爸爸讓你殺的人都是霍總讓你爸爸安排你去的嗎?」
「是的。」
「你有證據嗎?」
「沒有。」
(警方出示六張照片)「你能從這六個人里指認出哪一個是你說的霍總嗎?」
(犯人指認元榮集團董事長,霍源。)
「你確定是這個人嗎?」
「確定。」
(警方出示君秋和韓娟娟的照片)「這兩個人你認識嗎?」
「認識。君秋,韓娟娟。」
「他們是你殺的嗎?」
「是的。」
「講一下事情經過。」
「2012年8月29日,霍總說君秋一家給他添了麻煩,要我去希森市解決。我當天坐上去希森市的火車,找到君秋一家後觀察他們家一天,8月31日凌晨我通過他家樓外種的樹翻進他家沒有上鎖的窗戶里。先用刀捅死君秋,再用槍射殺韓娟娟。我沒有殺害他們的女兒君聞笛,翻窗走了。」
「霍總有沒有對你說過君秋一家給他添了什麼麻煩?」
「沒有。」
「你為什麼沒有殺害君聞笛?」
「我不知道。她用剪刀捅了我。我想我應該是……害怕。我應該是害怕。」
「你離開案發現場以後做了什麼?」
「案發現場?」
「君家。」
「什麼都沒有做。我沒有回江州,留在希森市當了便利店員。」
「你沒有嘗試回去殺害君聞笛嗎?」
「沒有。」
「2023年3月17日發生在長寧路康合小區的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是我和凌荇一起。」
「凌荇是誰?」
「我的女朋友。」
「在康合小區的案子以後,發生在光明小區、西風小區、康莊小區和金色陽光小區的案子是否都是你和凌荇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