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當著所有人的面,婁牧之拂掉趙越的胳膊,牽過易知秋的手:「去坐坐。」

  一個輕飄飄的動作,趙越硬是被塞了一大口狗糧,他沒好氣地憋出一句「靠。」

  大夥樂了。

  酒吧裝修風格和在淮江時差不多,前台置了酒櫃,隔間與隔間之間擺放著綠植。

  中央砌起了一方半弧形舞台,背後懸掛一個瀑布似的熒幕,藍色和紫色的燈光映襯著,像時下最流行的音樂節。

  台上有駐場樂隊,留著一頭狂野辮子的吉他手彈奏Aaron Parks,浸在昏暗的環境裡,聽覺瞬間就墮入異形空間。

  趙越花了大心思,除了調酒的前台是高腳凳,其餘的都是小包間,用金屬質感的裝飾隔開。

  酒吧的氛圍感不錯。

  剛踏進大門,易知秋突然覺得不適應,還有一些緊張,他很少有這樣的情緒。

  「怎麼了?」婁牧之注意到他腳步一頓。

  「嗯?」易知秋應了一聲,說:「沒什麼。」

  一群人進了最大的一間,侍應生端來小零食,每兩個人占據一個小沙發,王煜和柏一聞,沈允竹和胡蝶,易知秋和婁牧之,就宋小獅和趙越單著。

  坐下沒一會兒,宋小獅齜了齜白牙齒,「這是屠狗大會吧。」

  趙越吊兒郎當搭過他肩膀:「這不還有我陪你麼?」

  「一邊去,」宋小獅聳肩,甩掉他的手:「你這種花花公子跟我不是一路人。」

  聽完這句話,王煜當即皺起眉頭,像是極度不認同。

  「你那小女朋友姚靜呢?」易知秋問。

  「早分了,他後來換了七八個,都跟梁靖冉一個款,」王煜搶先接過話:「舊情難忘啊。」

  「七八個?」易知秋有點吃驚:「這麼多?」

  王煜重重點頭:「他速度夠快吧。」

  「你才快,」宋小獅一臉無奈,懟他:「你全家都快。」

  「開什麼車?這還有女士在場呢。」王煜拿瓜子殼丟他。

  一丟一個準,宋小獅剛抬起腳,就看見柏一聞側身,護住了王煜。

  行兇不成,宋小獅覺得自己又被迫吃了一嘴狗糧,默默地把腿放下了,嘴裡蹦出一句「靠。」

  喝了幾口酒,大夥就聊開了。

  原來王煜和柏一聞談了戀愛,兩人在一起都五六年了。

  趙越的生意越做越大,開起了連鎖酒吧。

  沈允竹的樂隊小爆了一把,在文青心裡占據了一席之地,哪裡的音樂節都有她。

  今晚的兩個主角一直很安靜,易知秋安靜的聽,偶爾吃點零食,婁牧之則是安靜地扣著他另一隻手。

  身處其中,易知秋有一種恍惚的不真實感,他覺得每個人的人生都向著既定的軌道前行,只有他還停留在十年前。

  「大易怎麼不說話?」宋小獅問。

  易知秋面上維持平靜,瞥他一眼,反問:「我以前話多?」

  「你以前不是話多,」宋小獅擠兌他:「你那是話癆。」

  「滾蛋,」易知秋笑著說。

  他一笑,婁牧之就笑了,在座的認識他倆好些年,鮮少見到凜若冰霜的婁牧之笑成這樣。

  一曲畢,台上的樂隊下場,酒吧暫時換成了輕緩的純音樂。

  「竹姐,難得來一趟,唱一首,」侍應生抬來一打啤酒,擱桌上放好,趙越挨個斟滿。

  沈允竹還沒接話,胡蝶玩笑道:「我們竹姐的出場費貴著呢,你想好了麼就敢請人上台?」

  「請不起瞎請唄,」趙越哈哈笑,擠眉弄眼地說:「你要不唱我可就請別人了。」

  沈允竹直接撂下一句:「該請請你的。」

  話音剛落,婁牧之就站起來了,易知秋驚訝的偏過頭,只見他迅速俯身,在他耳畔快速說了一句話:「好好聽。」

  炫目交織的燈光忽地熄滅,再次亮起來時,婁牧之抱著一把吉他,出現在舞台中央。

  變換的光暈照亮,舞池中的客人幾乎都停了下來,紛紛朝這邊投來好奇的目光和竊竊私語。

  「那是誰?新來的駐唱歌手嗎?」

  「不知道,沒見過。」

  「應該是酒吧老闆的朋友,他們剛剛一起來的。」

  「這麼好看的一張臉,我還以為是哪個大明星呢。」

  在一片人聲鼎沸里,易知秋緊張地攥緊拳頭。

  吉他很眼熟。

  相思木,介於玫瑰木和楓木之間。

  一束閃爍的白光打在婁牧之身上,他低頭撥了兩下琴弦:「我很多年沒碰過吉他了,不過今晚我想唱首歌。」

  易知秋坐在黑暗裡,看著台上發光的人。

  「我有一個愛了十四年的人,十年前,我不小心把他弄丟了。我等了很久,才等到他回來。」婁牧之偏頭,看向遠處的男人:「易知秋,這首歌是給你的。」

  修長的手指按住琴弦,泄露了一個前音。

  「《清白之輩》」

  那眼神猶如颶風襲來,有如實質地踩進易知秋的胸膛。

  台上的人雙眸明亮,燃起光。

  風吹盪,漾起純白時光。

  蒲扇搖晃著炎夏,陽光撒遍淮江,

  老鍾轉得很慢,平靜而悠長,

  我豆蔻初開,你紅衣明朗。

  白蘭花,楊梅湯、落日,晚霞,年少過往。

  你凝望我眼眸,愛意奔上星空。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