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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呢?”
“徐勁松。”
都對上了。
徐越有點信他了,不過還是問:“我怎麼從來沒見過你?”
“我住在外地,今天正好過來玩。聽說你離家出走了,就過來找你了。”
“你怎麼認出我的?”
“我看過你照片啊。”
徐越總算信了。他很講禮貌,叫了聲:“叔叔好。”
那個人捏了捏自己的臉頰,說:“我有這麼老嗎?嗯,叫哥哥。”
徐越不大情願,但在他的威脅下,還是改口道:“哥哥。”
那個人這才滿意,笑眯眯地把徐越放下來,牽起他的小手道:“好了好了,我送你回家。”
徐越立刻撅起嘴:“我不回家。”
“為什麼?”
“爸爸工作調動,我們全家都要搬到外地去了,我不想去。”
“外地不好嗎?”
“不好,我的好朋友都在這兒,去了外地,我一個人也不認識了。”
那個人牽著徐越的手往前走,嗓音沉沉的,說:“還是去吧。你以後會有很多很多朋友的,還會遇到一個很喜歡很喜歡你,你也很喜歡很喜歡他的人。這個人會陪你過完一輩子,直到……直到你們的頭髮都變白了。”
徐越不知道這個喜歡是什麼東西,可以吃嗎?他現在肚子餓得咕咕叫。
那個人也聽見了他肚子叫的聲音,噗哧笑道:“走,哥哥帶你去吃蛋糕。”
他一口氣買了許多塊蛋糕,各種口味都有,隨便徐越挑著吃。徐越吃得肚子圓滾滾,這個奇怪的陌生人,很快升級為好看的大哥哥了。
大哥哥陪他玩了一個下午。他們在中學後面的空地上盪鞦韆,鞦韆飛得很高很高,仿佛能將所有的煩惱都帶走。
直到太陽快下山的時候,大哥哥才牽著他的手送他回家。
走到徐越家樓下時,那個人停住腳步,蹲下身來與徐越對視,說:“阿越,答應我,回家後不哭不鬧,跟爸爸媽媽一塊搬到外地去,好不好?”
徐越不太樂意,不過看在蛋糕的份上,還是點頭道:“好吧。”
那個人似乎特別開心,在徐越的小臉上“啪”的親了一口。
徐越嫌棄地擦擦臉。
那個人拍拍他的肩膀,說:“好了,上樓了。”
徐越奇怪道:“你不上去坐坐?”
“不去了,”那個人看看手錶,說,“我快沒時間了。”
這時一陣風吹來,將那個人戴著的鴨舌帽微微掀起,露出一抹刺眼的白色。
那是什麼?
徐越還沒看清楚,那個人已經重新壓好了帽子,朝他揮揮手道:“快回家吧。”
徐越就快步往前走。他走進樓道里,回頭一看,那個人仍舊站在原地。夕陽將他的身影拖得長長的,他臉上帶笑,還在一個勁地揮著手。
他說:“阿越,再見。”
第十二章 番外二
酒吧里歌聲震天。
梁輝遞過來一支煙,扯著嗓子問:“來一根?”
楚逸擺擺手:“不抽。”
“真戒菸了?”梁輝嘖嘖道,“你以前抽得可凶。”
“是麼?”楚逸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說,“我不記得了。”
他三年前遭遇一場嚴重車禍,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連醫生都說他可能要永遠成為植物人了。沒想到三年後,他竟奇蹟般的醒了過來。通過復健,他的身體恢復良好,唯一的後遺症是——他失憶了。
之前三十年的記憶統統消失不見,他連自己叫什麼都記不起來。
親人朋友全都成為了陌生人,他只能一個個重新認識。好在他運氣不錯,他的父親是楚天成,這個名字在本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此外他還有一個美麗優雅的母親,以及一個特別優秀的哥哥。
簡而言之,他投了一個好胎。
他的朋友多數是些狐朋狗友,跟他一樣不學無術的富二代,正經事一概不會,吃喝玩樂倒是樣樣精通。至於感情方面,他目前算是單身。但聽說他以前特別花心,對象換了一個又一個,從來不肯安定下來。就在出車禍之前,他還為了追一個攝影師跑去了非洲。
楚逸總覺得不可思議,他雖然失憶了,但是在昏睡時做了許多夢,在他的夢境中,他似乎……一心一意地喜歡著某個人。
可惜夢就是夢,他一醒過來,就記不清那個人的臉了。
這時台上又換了個人唱歌,楚逸身旁的梁輝吹了聲口哨,說:“這個長得不錯。”
楚逸往台上暼了一眼,見那歌手年紀很輕,唱歌時吊著嗓子,咿咿呀呀的不怎麼動聽。臉倒是長得不錯,但是妝化得太濃,若是親吻上去,肯定一股廉價的化妝品味。
他於是搖頭道:“不怎麼樣。”
梁輝道:“這是你以前喜歡的類型。”
楚逸就說:“可能現在口味變了。”
他現在,怎麼說,就喜歡那種端端正正、一本正經,襯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顆,一看就不好上手的類型。比如……
咦,比如此刻坐在他們隔壁桌的那位。
“徐勁松。”
都對上了。
徐越有點信他了,不過還是問:“我怎麼從來沒見過你?”
“我住在外地,今天正好過來玩。聽說你離家出走了,就過來找你了。”
“你怎麼認出我的?”
“我看過你照片啊。”
徐越總算信了。他很講禮貌,叫了聲:“叔叔好。”
那個人捏了捏自己的臉頰,說:“我有這麼老嗎?嗯,叫哥哥。”
徐越不大情願,但在他的威脅下,還是改口道:“哥哥。”
那個人這才滿意,笑眯眯地把徐越放下來,牽起他的小手道:“好了好了,我送你回家。”
徐越立刻撅起嘴:“我不回家。”
“為什麼?”
“爸爸工作調動,我們全家都要搬到外地去了,我不想去。”
“外地不好嗎?”
“不好,我的好朋友都在這兒,去了外地,我一個人也不認識了。”
那個人牽著徐越的手往前走,嗓音沉沉的,說:“還是去吧。你以後會有很多很多朋友的,還會遇到一個很喜歡很喜歡你,你也很喜歡很喜歡他的人。這個人會陪你過完一輩子,直到……直到你們的頭髮都變白了。”
徐越不知道這個喜歡是什麼東西,可以吃嗎?他現在肚子餓得咕咕叫。
那個人也聽見了他肚子叫的聲音,噗哧笑道:“走,哥哥帶你去吃蛋糕。”
他一口氣買了許多塊蛋糕,各種口味都有,隨便徐越挑著吃。徐越吃得肚子圓滾滾,這個奇怪的陌生人,很快升級為好看的大哥哥了。
大哥哥陪他玩了一個下午。他們在中學後面的空地上盪鞦韆,鞦韆飛得很高很高,仿佛能將所有的煩惱都帶走。
直到太陽快下山的時候,大哥哥才牽著他的手送他回家。
走到徐越家樓下時,那個人停住腳步,蹲下身來與徐越對視,說:“阿越,答應我,回家後不哭不鬧,跟爸爸媽媽一塊搬到外地去,好不好?”
徐越不太樂意,不過看在蛋糕的份上,還是點頭道:“好吧。”
那個人似乎特別開心,在徐越的小臉上“啪”的親了一口。
徐越嫌棄地擦擦臉。
那個人拍拍他的肩膀,說:“好了,上樓了。”
徐越奇怪道:“你不上去坐坐?”
“不去了,”那個人看看手錶,說,“我快沒時間了。”
這時一陣風吹來,將那個人戴著的鴨舌帽微微掀起,露出一抹刺眼的白色。
那是什麼?
徐越還沒看清楚,那個人已經重新壓好了帽子,朝他揮揮手道:“快回家吧。”
徐越就快步往前走。他走進樓道里,回頭一看,那個人仍舊站在原地。夕陽將他的身影拖得長長的,他臉上帶笑,還在一個勁地揮著手。
他說:“阿越,再見。”
第十二章 番外二
酒吧里歌聲震天。
梁輝遞過來一支煙,扯著嗓子問:“來一根?”
楚逸擺擺手:“不抽。”
“真戒菸了?”梁輝嘖嘖道,“你以前抽得可凶。”
“是麼?”楚逸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說,“我不記得了。”
他三年前遭遇一場嚴重車禍,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連醫生都說他可能要永遠成為植物人了。沒想到三年後,他竟奇蹟般的醒了過來。通過復健,他的身體恢復良好,唯一的後遺症是——他失憶了。
之前三十年的記憶統統消失不見,他連自己叫什麼都記不起來。
親人朋友全都成為了陌生人,他只能一個個重新認識。好在他運氣不錯,他的父親是楚天成,這個名字在本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此外他還有一個美麗優雅的母親,以及一個特別優秀的哥哥。
簡而言之,他投了一個好胎。
他的朋友多數是些狐朋狗友,跟他一樣不學無術的富二代,正經事一概不會,吃喝玩樂倒是樣樣精通。至於感情方面,他目前算是單身。但聽說他以前特別花心,對象換了一個又一個,從來不肯安定下來。就在出車禍之前,他還為了追一個攝影師跑去了非洲。
楚逸總覺得不可思議,他雖然失憶了,但是在昏睡時做了許多夢,在他的夢境中,他似乎……一心一意地喜歡著某個人。
可惜夢就是夢,他一醒過來,就記不清那個人的臉了。
這時台上又換了個人唱歌,楚逸身旁的梁輝吹了聲口哨,說:“這個長得不錯。”
楚逸往台上暼了一眼,見那歌手年紀很輕,唱歌時吊著嗓子,咿咿呀呀的不怎麼動聽。臉倒是長得不錯,但是妝化得太濃,若是親吻上去,肯定一股廉價的化妝品味。
他於是搖頭道:“不怎麼樣。”
梁輝道:“這是你以前喜歡的類型。”
楚逸就說:“可能現在口味變了。”
他現在,怎麼說,就喜歡那種端端正正、一本正經,襯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顆,一看就不好上手的類型。比如……
咦,比如此刻坐在他們隔壁桌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