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很快林家仗勢欺人的傳聞就會不脛而走。

  再比如,讓青青獨自生下孩子自己撫養,然後再讓不小心林家知道。

  哦?你說為什麼沒打掉孩子?

  因為青青身體不好,不能做人流,所以只能生下這個孩子。

  我們也不需要你們林家出錢,這個孩子是青青的,和你們林家無關。

  男人嘛,對這不纏著他,又深愛他的女人,心裡總會有所憐惜。

  尤其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到時候即使青青不能嫁入林家,她敢保證,青青在林超榮心裡也有一席之位。

  在錢財這一方面,林家也不會虧待了她!

  不過讓汪心月沒想到的是,林政南好像對她有點興趣。

  汪心月在發現這一點的時候,心裡的喜悅像是深海底部噴發的火山一樣,再冰冷的海水都無法壓制住。

  果然她還是有魅力的。

  曾經齊家還沒沒落的時候,在宴會上,林政南隱晦地把目光投向過她。

  不過那時這樣的目光太多了,汪心月都沒心思去認真看。

  不是汪心月自誇,雖然她現在年紀大了,但是有一個詞叫徐娘半老。

  有些男人就喜歡她這樣,這樣的女人才最有韻味,不是嗎?

  相比較而言,刻板的林太太,就像木頭人一樣。

  像她這樣溫暖優雅的女人,才是男人的心頭好。

  不過汪心月深知,男人除了不喜歡死纏爛打的女人,還不喜歡輕易得到手的女人。

  所以,雖然她知道自己主動一點,林政南就會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她還是疏遠了林政南,刻意和他保持距離。

  第377章 不賣老婆

  但是因為女兒的緣故,他們又不得不經常見面,每次見面她都打扮得優雅知性。

  她明顯感覺林政南留在她身上的目光越來越熱烈。

  撩而不自知。

  最是致命。

  林政南也是閱女無數的老狐狸了,沒想到在汪心月這隻千年狐狸面前栽了個跟頭。

  他終於忍不住在汪心月面前向她表達了欣賞之意,看承諾有任何困難,都可以找他!

  汪心月感動得淚水漣漣,然後堅定地拒絕了他!

  她說過,太容易到手的,男人不會珍惜。

  她已經過了用外表來吸引男人的階段了。

  汪心月適當向林政南表示了對他的崇拜和仰慕之情,她知道林先生是睿智且儒雅的男人,她也很欣賞林先生,但是他們都是有家室的人,不能逾矩。

  而且,齊萬博現在破產了,正是需要她的時候,她不會在這個時候離開齊萬博。

  雖然她和齊萬博在一起,也沒過什麼好日子,外人的誤解,繼子的刁難,外人又怎麼看得到光鮮亮麗下的虱子?

  現在齊萬博破窗,她日子過得更艱難了,但是她相信自己能撐過去!

  汪心月只拜託他能夠對他的女兒青青好一點。

  汪心月的拒絕有理有據,柔弱的臉上閃著水光,但是卻帶著一臉的堅毅,林政南對她卻更加欣賞了!

  換位思考,他竟有點羨慕齊萬博,能得到一個女人的不離不棄!

  他這樣的人,不缺錢,他都不能保證,自己要是一無所有,謝如雲會不會不離不棄。

  但你若是在他有錢的時候和他說真心,他只覺得可笑。

  只有像齊萬博這樣真的遇到困難了,還守在他身邊的女人,才是真心的!

  這樣重情重義的女人不多了。

  一個有心,一個有意,兩人很快就擦出了火花。

  汪心月一邊哭著說這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讓青青和超榮知道了,他們還怎麼做人??

  一邊躺在林政南的懷裡起不來。

  林政南聽了這些話,不僅沒有害怕,反而更激動了,估計是骨子裡的觀念,「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

  再加上他突然發現在汪心月面前,沒有面對小情人的自卑。

  他年齡大了,再怎麼保養也比不得小情人的水嫩。

  汪心月剛好介於兩者之間,卻更懂事,不該問的絕不多問,相處起來他非常放鬆。

  這是以前他嚮往過,卻沒敢想的女人啊!

  任他齊萬博當初多風光,他的女人,還不是在自己身邊了?

  在汪心月的半推半就下,在有一次去林家商量婚事的上,兩人混到了一起。

  謝如雲對這門親事不滿,所以當甩手掌柜,對婚宴,酒席,彩禮什麼的,都不聞不問,哪知道正中林政南的下懷。

  林政南高興了,也不是拍拍屁股不認人的,他和藹地對兒子說,既然和江又青結了婚,也不好讓丈母娘住得那麼寒酸,林超榮想想也對,一套房子而已。

  於是林政南通過兒子的手,買了一套房子給汪心月,齊萬博自然也厚著臉皮搬過去了。

  他養了汪心月母女這麼多年,住他一套房子怎麼了?

  林政南送汪心月房子,是為了更好地方便他和汪心月偷情,畢竟他們以前的家太小了,不好藏人。

  林家和汪心月的新家,都是他們偷情的好地方。

  有一次他們正偷情的時候,外出遛彎的齊萬博卻提前回來了,他還來不及關門,就看到了門口男人的拖鞋。

  抬頭一看,兩個不知羞恥的老東西,光溜溜地抱在一起,居然在客廳就忍不住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