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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瞻和林初憶搬到了新房裡,是市中心的一套複式公寓。

  家裡裝修的風格,全都按照林初憶喜歡的來。

  兩人結婚後,家裡也多了一些,很少女心的東西。

  江瞻時常感到頭疼,他一個857大猛男,每天回家睡覺,都要躺在老婆買的粉色卡通四件套上。

  搞的他都不敢再穿黑色的睡衣,顯得和這個床怪不搭的。

  林初憶這兩天,迷上了自己diy一些小東西,為此她在網上買了一堆材料。

  小到發卡,大到家裡牆上的掛畫。

  這不,江瞻晚上下班剛到家,就看到了家門口堆積如山的快遞。

  他無奈嘆了一口氣,打開門,將那些快遞一個一個放到屋子裡。

  林初憶正在客廳和初七玩,聽到門口的動靜,她鞋都沒穿,就往玄關跑。

  瞧見江瞻的身影,林初憶一下就跳到了江瞻身上,開心地不行:「江小瞻,你可算是下班回來了。」

  江瞻把她放到地上,見她赤著的腳,又打開鞋櫃的門,然後彎腰從裡面拿了雙拖鞋,給她套上。

  他冷了冷語氣,用手指著那一堆快遞:「林初初,你是要開個菜鳥驛站在家裡嗎?」

  林初憶黏糊糊地,又往他身上貼,自知理虧,她放軟了聲線討好:「那都是我要用的東西嘛……」

  江瞻:「快遞到了也不拿,就放在門口,丟都不知道怎麼丟的。」

  林初憶抬起頭,咬了一口江瞻下巴,小嘴甜的不得了:「那不是在等我老公下班,給我拿。」

  聽見「老公」二字,任憑江瞻心裡有再大的火,他都沒法再發泄出來。

  初七從客廳跑了過來,在江瞻面前搖著尾巴,跑來跑去的。

  江瞻摸了把它的頭,一把將林初憶抱起,正抱的姿勢,把人抱到沙發上,「晚上吃什麼?」

  林初憶想了想:「火鍋!」

  江瞻眉心微動:「又吃火鍋?」

  林初憶:「我喜歡吃不行啊?!」

  江瞻拿出手機,打開了外賣軟體,開始點單,「在家吃吧。」

  外賣點好後,抬頭他就發現,剛剛還在沙發上的人,此刻跑去了剛剛那堆快遞旁邊。

  林初憶蹲在地上,將快遞逐個拆開,她買了很多奶油膠,和一些卡通小擺件,還有兩個透明手機殼。

  她今天晚上,打算先自己做個手機殼出來。

  吃完飯後,江瞻在電腦前處理工作,林初憶就一人在客廳里,坐在地毯上,擺弄她的diy手機殼。

  …

  第二天,公司前台張搖剛看見江瞻的那一刻,她就覺得今天的江總有點不一樣。

  具體怎麼不一樣,她說不上來,但總感覺,今天公司里會有什麼事發生。

  另一個前台肖曉,也注意到了,她視線瞅到了什麼後,立馬在小張耳邊小聲說道:「欸,你看見了嗎?今天江總的手機殼,是粉色的!」

  張搖一聽,立馬往江瞻那看。

  只見平時凌厲風行慣了的江瞻,此刻正站在公司門口,舉著個粉色的手機殼接電話。

  張搖眼睛都快瞪掉了,好傢夥,還真是個粉色的。

  而且,還是個少女粉??!!

  第116章 番外三

  張搖驚訝不已:「我的媽呀,平時江總看上去挺嚴肅的,沒想到,他私下風格這麼別致…」

  宋曉哂了聲:「啥呀,這一看就是江總他老婆給他買的!」

  想起什麼,她又往張搖耳邊湊了湊:「你忘了嗎?之前咱倆去江總辦公室拿東西,他辦公桌上,連擺件都是可可愛愛的。」

  「那能是他自己買的?」

  一個會議結束後,陳思遠捧著兩杯咖啡,來到江瞻辦公室。

  此時的江瞻,正低頭看著一份文件。

  陳思遠將咖啡放到江瞻桌上,視線掃到江瞻辦公桌上的手機殼,他動作頓了那麼一下,隨即拿起江瞻的手機,仔細端詳。

  嗤笑出聲:「不是,阿瞻,你現在品味這麼童真的嗎?」

  江瞻的手機殼,不只是單純的粉色,邊緣上鑲了一圈奶油膠,並且中心處還有兩個玩偶,旁邊撒了一圈碎星星。

  這手機殼,怎麼看,怎麼都不像江瞻的。

  江瞻從陳思遠手裡,奪回手機,語氣些許無奈:「初初給我做的。」

  昨天晚上,林初憶心血來潮做手機殼,做完之後,她就後悔了。

  因為樣子實在是和想像中,相差太大。

  林初憶不願意要,但想著不能浪費,反正和江瞻手機型號是一樣的,她就直接拿給了江瞻套。

  一開始,江瞻當然是十分不情願的。

  但沒招,林初憶放軟聲線,親親他又哄哄他,他心裡即使是有一百個不願,最後還是老實用了。

  江瞻說完,陳思遠並未感到意外。

  自從江瞻和林初憶在一起後,像今天這樣,不符合他人設的事情,發生了太多次。

  但陳思遠還是覺得想笑,他一想到,要是江瞻平時出去,參加個什麼活動,中途掏個粉色手機殼出來,那副樣子簡直不要太搞笑。

  江瞻看他笑個沒完,他掃了陳思遠一眼,對著他手上的防蚊手環,意有所指道:「你還好意思笑我?」

  陳思遠戴的那防蚊手環是兒童的,並且上面還是個奧特曼的標誌。

  「幹嘛」陳思遠將襯衫袖子蓋過手環,不自然道:「我媳婦給我買的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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